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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月, 2017的文章

有雪的那一天

文 / 汪正翔 當天氣晴朗,如果從一個不怎麼特別的,陰陰暗暗但並非極度寒冷的昨天過來,我大概會歡欣鼓舞的覺得人生又得到一個正面的徵兆,我可以打起精神,即使大概維持不了多久。但是當我從一個有雪的日子走了過來,特別是在此天之前,在此天之後,這樣的情況都可能不再發生,我不再那麼欣喜,反而覺得晴朗的一如往常。但最不能令人忍受的並不是我失去什麼,畢竟我也沒有擁有過雪,而是在那之後要面對正常。 其實並沒有人要逼我這樣,而是我自己要告訴我自己又回到了一個正常的一天,而這一句話同時意味著我必須趕稿、必須思索未來、必須生出作品,必須面對自己的沒有專業,以及其它在時間中必須思考的事情。而他們的對立面就是,我不能暫時的放空一切,我不能只把所有的情緒,專注眼前一小點管它是雪還是什麼的微小事物之上,我不能夠輕觸那個一瞬間就消失的東西。 我甚至不能像這樣抱怨,因為那好像試圖用這樣的方式,讓戲劇性的情節得以延續,我們共同經歷了一個有雪的一天,然後開始了正常的生活,這本身不就是充滿了戲劇的暗示嗎,這不是讓人覺得之後還會有什麼快樂或悲傷嗎。但是真實的情況應該不是這樣,我們只是從一個情結之中走了出 來,這件事沒有什麼好寬慰也沒有什麼好難過,它就是這樣。 有一類的創作他不見得是戲,但是她讓人重新經歷一個有戲的片刻,一種纖毫之間的感受,談論這種作品甚至只是想像有這種作品存在的可能都讓人振奮,彷彿我們可以製造那些小小而特別的雪。跟前面的一點關聯都沒有,在一切都仍然茫然的時候,將話題突然轉到藝術,也是藝術的功用之一。

好壞的單位

文 / 汪正翔 我與很多人一樣,剛學攝影的時候很想要知道各個攝影家的位階,譬如什麼是最厲害的,什麼是當代的。因為對於那時的我而言,位階是一種判別好壞的方法。而好壞是我這樣的初學者最在意的。 但是慢慢地就會發現事情不是這樣。我仍然覺得好壞是重要的,如果沒有好壞,我們怎麼告訴自己應當這樣做,或不應當這樣做?可是問題在於,好壞不是以「藝術家」為單位,而可能是藝術家的取向、概念或是技法,而那跟藝術家並不一定會疊合(譬如他心中有矛盾)。所以如果有人問我,這個攝影家好不好,我會傾向讓自己回答他所採用的這個方法好或是壞。我相信問題從「攝影家的位階」變成「流派或技法的位階」。 我抱著這個想法過了一段時間,可是後來我覺得這樣想也很不對勁。「藝術家」或是「流派」或是「技法」與「國別」其實都不是一個適合拿來比較好壞的單位。因為好壞真正的意義通常都只存在於整體的關係之中。一味的去強調那種攝影取向是好的,就像認為籃球技術中三分比低位強、後撤步比急停強。但事實上三分或是後撤步只是一種趨勢,它的強弱必須配合各種球隊的戰術、比賽的規則乃至於球員個人的素質來考慮。而我們都知道光是比較這個就有多沒難,更何況是藝術。 這就是比較「位階」跟比較好壞最大的差別。當我們說「位階」,我們確實是在比較好壞,但是那是一種很狹隘的好壞,一種初學者急於認識一個領域,而以某些藝術家或流派為單位再加以判斷的好壞。但是真的好壞存在於更細緻的地方。這也是為什麼籃球或是人文藝術很難訴諸於一種進化論的原因。說某某藝術是人類歷史的極致,就像說運動科學發達,所以Jordan打不過Lbj一樣,也只能笑笑。 我可以理解人為什麼想要得到一些簡易的結論,甚至成為結論王,因為藝術這件事常常又虛又矯。可是正因為如此,一個宣稱關心藝術的人,到頭來真正在意的應該是藝術(或攝影)是什麼?而不是判斷藝術的好壞,更不用說那些藝術在市場的位置這類等而下之的問題。如果我們習慣把藝術的要件當成標準,譬如說「不被看見的藝術就不是藝術」、「不讓人有感的藝術就不是藝術」,那「知道藝術是什麼」是不是一個更根本的要件,是不是更應該以此成為一個標準?

每一次的快門,都是一個入睡的片刻

文 / 汪正翔 我們都說攝影取消了時間,而那留下來的一點點成為最本質的部分,不是我們「選擇」成為了意義,而是我們選擇留下的殘餘。而顯而易見的,這個殘餘不代表對象,至少沒有直接的關係,所以我們說那是個隱喻,但是隱喻什麼呢?或著說如何隱喻呢?如果攝影本質不在於作者的選擇,也不在於對象本身,那隱喻的可能也必然在此兩者之中發生。 我原本覺得這很浪漫,然後忽然之間卻感到巨大的哀傷。取消時間這件事不單純的帶來遺忘,而是讓你觸碰到某種熟悉的莫名。與照片一樣,那既不是現在的意念與情感,也不是曾經的真實,那是一個不致位於何處卻栩栩如深的殘影,一個碎片,一個扎進心裡的當下毫無所悉,但是拔出來之後才知道無法停止血液與眼淚的情狀。 我們說夢,以為那是各種奇想,但實際上,我們只是讓所有的現實脫離了時間,在自行排列的過程中,讓一切變得荒誕。那不僅僅是透過一種蒙太奇。夢的可怕之處是他建立了一整個世界,然後你必須在夢醒的時候完全面對他的崩解。我們不是不能面對真實,也不是不能面對虛幻,我們不能面對的真實透過虛幻的方式重新長出,然後卻與真實與虛幻關係遙遠,就像一張照片,每一次的快門,都是一個入睡的片刻。

永遠不知道藝術市場是什麼

文 / 汪正翔  最近窮的在賣作品,然後更加對於整個藝術市場這件事覺得很奇怪。我永遠不知道那是怎麼一回事。有些有經驗的人會跟我說,其實那就是要花時間跟有錢人hang out,我想這應該是正解。因為大部分藝術品的成交是仰賴這些人,而這些人就喜歡這樣的方式,你要把作品像書本一樣擺著,或是電影一樣放映,他們還沒有那個興趣。 可是這不是很蠢嗎?我們這些窮鬼,為了賣東西給他們,所以要裝扮自己,把自己八百年不穿的襯衫挖出來,套上緊的要命的緊身牛仔褲,假裝跟有錢人hang out不白痴,然後等到他哪天心情好,加上中間人一些話術,他終於決定要施捨我。WTF。當然也有人很知名,人家是捧錢去買它作品。問題就是因為有這些案例,所以我們就覺得自己要裝逼,這是為什麼藝術家看起來都很暢秋的根本原因,誰不是宅宅的從房間走出來,但是混久了就知道,大部分人都是看個樣子,所以樣子很重要。裝扮樣子,就是裝逼。 還有一種比較健康的看法,就是作品好最重要。但是這是就藝術本質而言,不是就藝術市場而言。因為這整個體制,並沒有讓好不好這個標準進入交易當中。有些交易是因為好作品而發生,這很令人羨慕,但這不是體制,而是意外。反過來說,爛論文也會出版,比例也很高,但是那不是體制。學術界的金錢至少表面上還是以學術為依歸。藝術市場卻沒有。我有時候都懷疑,藝術界屏除一切表面上的機制來影響交易,最後的結果只是極端的仰賴有錢人。 藝術跟學術一樣,都不能以立即的需求為學門存在的理由。每次聽到有人說「講那麼多,重點是有沒有需求」,我都想拿我的相機砸過去。所以理論上藝術應該像學術一樣是一個自足的體系,事實上有些地方也是如此,譬如藝術家以教學來換取創作的空間,這跟學術沒什麼不同。但是藝術尷尬的是,他又不能真的變成一個體系,不能真的有一堆人在那邊升等、評鑑,生產論文。所以藝術到最後維持這種很原始的情況,讓藝術家依靠藝術不太相關的社交能力,去直接面對那些也不是很了解藝術的金主。搞創作最悲哀的就是這樣。

隨拍有這麼奇怪嗎

文 / 汪正翔 我們這一時代的創作者對於街拍都有一種複雜的情緒,一方面我們喜愛隨手拍下路邊怪異的景象,說是隨手其實也不是很正確,因為隨手的影像其實常常都是最刻板的。所以我們更像是在追求一個在各種技術、議題與規則之上的自我美學。但是另一方面,因為市場、比賽或是潮流的關係,我們又會覺得拍這樣的照片好像沒有什麼搞頭。其中潮流這件事又最讓人困擾。 相較於非創作者對於這類影像的陌生,我們通常更會覺得這類影像是不是太多創作者做過了。譬如一個搖搖欲墜的看板、一個有力學姿態的線條,或是偶然形成的顏色關係。我們不知道一直拍這些幹什麼,而這並非由於沒有意義,而是由於在藝術上這件事情已經早被視為有意義,也因此好像沒有意義了。 但是每次看 Allen Ray 鄭弘敬或是 楊雅淳 的作品,這樣的焦慮就會減少一些。因為你會發現其中的差異,而差異這件事就會帶給我們一種「意義感」,如果非要用這個詞彙的話。譬如雅淳的作品往往有許多強烈的情緒,那個情緒不是直接反射作者的心理狀態,不是直接可以冠上憂傷、寂寞、憤怒這樣的框架,而是那些東西自己產生了情緒,像是在時空連續的過程中,他們掙扎的要留下自己的痕跡。相對而言,弘敬的作品卻顯得毫不掙扎,每次看他的照片,都會覺得人事物在一個舒展的狀態之中。這可能是由於弘敬的視角比較廣,他的構圖像是提供了一個舞台,然後讓各種細小的情味、包括汗漬、線條與人物的奇特性格,在這當中展露。 因為發現了這些差異,當我們說這些照片很去脈絡很個人很無意義,老實說我覺得都說得太快了,我要如何把這些不同的作品都冠上同一個名稱呢。更何況他們對我而言都是很精練的攝影創作者,每一張照片當中仍然有許多構圖的、情緒上與攝影原理上的考慮。如果真的要試圖去歸類,我覺得他們跟很多創作者一樣,都試圖發現「只屬於我的畫面」,或著說只屬於我的美學。只是他們把這些隱藏在混雜的物像之中,而且處理得更為自然。 如果我們畫出一條線,最左邊是中平卓馬,最右邊是議題式的攝影,對我而言弘敬與雅淳的照片很難說偏向哪一邊。我們當然無論如何都不會說他們有很強烈的現實指涉,但是也不會說他們完全要進入一個空寂的世界,或是要追求一個第三隻眼。他們沒有那麼極端。 之所以會把這些作品看成很難以理解的東西,對我而言那是因為觀看者其實自身帶有一種極端的嚮往,我們覺得作品要連結一個議題、要在脈絡中有位置,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