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ohn Berger的一篇論文裡,他指出攝影本身並不具有意義,因為意義必須在脈絡之中產生,而攝影就其本身而言,是一種抽離脈絡的瞬間產物。要認為攝影有意義,就根據自然科學(特別是實證科學)的邏輯,相信意義是在事物本身之中,而且可被孤立地觀察,而非人文科學裡面,意義應該是與主體相關,在一個不確定的相對網路中形成。(我終於瞭解為什麼理工科玩攝影的比文科多) 但是我所接觸的現代攝影,在某個意義上是企圖削弱或是補足攝影在傳達意義上的劣勢,假如像片的產生的瞬間是「直接」的,是人無法干預的。那創作者就應該在事前的計劃、策略、溝通與事後的調校與裝裱上,展現操作的痕跡。但這樣的結果是,照片與繪畫的差異性就會越來越少,同樣都成為無數判斷下結果(只是繪畫的判斷存在於每一筆之中,而攝影的判斷則建立那些計劃與錯略上)。而攝影的本質,那個無法干預的瞬間,就會變得越來越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