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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月, 2018的文章

鼻塞

多年以來我就很容易鼻塞流鼻水,高中的時候抽屜裡總是有十幾包衛生紙,而且因為買衛生紙買到開始收集衛生紙裡面的星座卡,高中畢業的一大遺憾就是雙魚座只湊到十一張,差一張就全了。在發現噴鼻劑之前我基本上睡覺也只用嘴巴呼吸,因為鼻子完全吸不到氣,我現在沒成為院士跟這件事也有一部份的關係,腦部長期缺氧。但是我一直隱隱覺得流鼻涕然後擦掉這件事有一種浪漫的氣息。仔細想想怎麼可能,這整個動作不管是視覺上或是生理學上都是骯髒又不雅觀,直到我剛剛看情書的mv,發現中山美穗整部片一直在流鼻涕,我忽然解開了這個謎團:每一次的擦鼻涕都讓我想起了中山美穗,想起了看中山美穗的自己,然後有種跟自己對話的感覺。好像看到人生中每一個我在每一個轉角擦著鼻涕,讓我意識到我就是我,這種發現自己愚蠢行為的深層意義總是讓我開心,這也許也是為什麼我很難進入某一種群體或職場的根本原因,並不是我不合群,而是我沈浸於做一個自閉兒的情調,我不想認同我以外的任何東西。或著說,那些也很好,但是不會比我用自己的方式看這個世界更快樂。

當天氣晴朗

當天氣晴朗,如果從一個不怎麼特別的,陰陰暗暗但並非極度寒冷的昨天過來,我大概會歡欣鼓舞的覺得人生又得到一個正面的徵兆,我可以打起精神,即使大概維持不了多久。但是當我從一個有雪的日子走了過來,特別是在此天之前,在此天之後,這樣的情況都可能不再發生,我不再那麼欣喜,反而覺得晴朗的一如往常。但最不能令人忍受的並不是我失去什麼,畢竟我也沒有擁有過雪,而是在那之後要面對正常。 其實並沒有人要逼我這樣,而是我自己要告訴我自己又回到了一個正常的一天,而這一句話同時意味著我必須趕稿、必須思索未來、必須生出作品,必須面對自己的沒有專業,以及其它在時間中必須思考的事情。而他們的對立面就是,我不能暫時的放空一切,我不能只把所有的情緒,專注眼前一小點管它是雪還是什麼的微小事物之上,我不能夠輕觸那個一瞬間就消失的東西。 我甚至不能像這樣抱怨,因為那好像試圖用這樣的方式,讓戲劇性的情節得以延續,我們共同經歷了一個有雪的一天,然後開始了正常的生活,這本身不就是充滿了戲劇的暗示嗎,這不是讓人覺得之後還會有什麼快樂或悲傷嗎。但是真實的情況應該不是這樣,我們只是從一個情結之中走了出來,這件事沒有什麼好寬慰也沒有什麼好難過,它就是這樣。 有一類的創作他不見得是戲,但是她讓人重新經歷一個有戲的片刻,一種纖毫之間的感受,談論這種作品甚至只是想像有這種作品存在的可能都讓人振奮,彷彿我們可以製造那些小小而特別的雪。跟前面的一點關聯都沒有,在一切都仍然茫然的時候,將話題突然轉到藝術,也是藝術的功用之一。

什麼是藝術上的好

這段期間想了一些關於什麼是好作品的問題,下面是一些我覺得都有點道理的說法,但是細想之下又有些問題。(那種好作品是反映真實或是有一種道德情懷就不討論) 1.好就是畫面有感(類似說法:視覺要有衝擊、要讓我眼睛一亮、要讓我待在作品前五秒鐘以上....) 這說法有兩個問題,一是純粹的視覺感不見得存在,我們至多可以說我們有「立即」的感受,但是無法證明這個感受不是一種文化或概念的內化。譬如人類學研究某些中亞部落對於某種線條特別有感,就個別觀賞者而言,他們會覺得這是他們的畫面感受,但是就研究者的角度,這是文化影響的結果。第二個問題是「有感」意味著什麼?我們通常會說驚奇或是不同一般,但這牽涉我們對於藝術品的了解程度,譬如小嬰兒一定看什麼都被嚇到。我們當然可以說這只是主觀上對我而言是好,不代表這一定是好。這就進入下一個問題。 2.好只是我個人的感覺(類似說法: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美感、好照片就是能打動我的照片、好藝術是抒發心中某種.....) 這句話的基礎在於我們至今無法發現美的客觀基礎,所以是有道理的。但是它的問題是沒有區分各種的主觀感覺,譬如口渴、冷熱、義憤乃至於藝術的好壞,這些都是一樣的嗎?如果一樣,當我們說這張照片好,就跟我覺得很冷一樣,那整個藝術之學其實差不多就可自我了斷了。 3.好就是多看多創作就會知道 這句話的意義是有些美感經必須在實作中發現,但無法成為標準。所以這是一種誤把要件當成定義的一個例子。就像說藝術就是呼吸一樣,因為藝術創作過程中的確需要呼吸。前述好就是視覺表現也是一樣。 4.好就是形式符合意圖(類似說法:手段目的要吻合) 這個說法不能成立是因為觀看者永遠只能感受到作品。作者的意圖不論多麼符合作品,它實際上都不會是作品,就像觀眾不會聽歌手講一段獨白,然後據此評斷他的歌藝。意圖之所以在創作討論中仍然需要是因為意圖有助於藝術學的發展,而非藝術的發展。 5.好就是發現一種真實的細節(類似說法:連結議題、發現感官原理) 這種說法並不要求攝影機械的對應真實,所以創作者可以有許多形式上的操作,但是最終判斷這些操作好壞的仍是一種現實上的符應,只是這裡的現實是一種幽微的現實。這個說法很難說有什麼問題,但是最終創作會導向連結重要的議題。因為單單發現真實並不足以成為創作的標準,我們每一刻都可能發現真實,只是那種真實對於我們微不足道。然而什麼才是

藝術的好壞

我與很多人一樣,剛學攝影的時候很想要知道各個攝影家的位階,譬如什麼是最厲害的,什麼是當代的。因為對於那時的我而言,位階是一種判別好壞的方法。而好壞是我這樣的初學者最在意的。 但是慢慢地就會發現事情不是這樣。我仍然覺得好壞是重要的,如果沒有好壞,我們怎麼告訴自己應當這樣做,或不應當這樣做?可是問題在於,好壞不是以「藝術家」為單位,而可能是藝術家的取向、概念或是技法,而那跟藝術家並不一定會疊合(譬如他心中有矛盾)。所以如果有人問我,這個攝影家好不好,我會傾向讓自己回答他所採用的這個方法好或是壞。我相信問題從「攝影家的位階」變成「流派或技法的位階」。 我抱著這個想法過了一段時間,可是後來我覺得這樣想也很不對勁。「藝術家」或是「流派」或是「技法」與「國別」其實都不是一個適合拿來比較好壞的單位。因為好壞真正的意義通常都只存在於整體的關係之中。一味的去強調那種攝影取向是好的,就像認為籃球技術中三分比低位強、後撤步比急停強。但事實上三分或是後撤步只是一種趨勢,它的強弱必須配合各種球隊的戰術、比賽的規則乃至於球員個人的素質來考慮。而我們都知道光是比較這個就有多沒難,更何況是藝術。 這就是比較「位階」跟比較好壞最大的差別。當我們說「位階」,我們確實是在比較好壞,但是那是一種很狹隘的好壞,一種初學者急於認識一個領域,而以某些藝術家或流派為單位再加以判斷的好壞。但是真的好壞存在於更細緻的地方。這也是為什麼籃球或是人文藝術很難訴諸於一種進化論的原因。說某某藝術是人類歷史的極致,就像說運動科學發達,所以Jordan打不過Lbj一樣,也只能笑笑。 我可以理解人為什麼想要得到一些簡易的結論,甚至成為結論王,因為藝術這件事常常又虛又矯。可是正因為如此,一個宣稱關心藝術的人,到頭來真正在意的應該是藝術(或攝影)是什麼?而不是判斷藝術的好壞,更不用說那些藝術在市場的位置這類等而下之的問題。如果我們習慣把藝術的要件當成標準,譬如說「不被看見的藝術就不是藝術」、「不讓人有感的藝術就不是藝術」,那「知道藝術是什麼」是不是一個更根本的要件,是不是更應該以此成為一個標準?

之前在紐約摔一跤

之前在紐約曾經跌了一跤,結果右手中指受傷,留下了一個像半月的疤,如今從外觀上已經完全看不出來。可是每當我觸碰到東西的時候,指尖就會有一種異樣的感覺,好像那裡的肌肉組織已經改變,好像有一道縫,潛藏在我的表皮之下。因為這樣的緣故,我整個觸碰經驗完全改變,我摸到任何東西,我第一時間都會去感受到手指,然後再感受到事物的觸感,對我來講這超級奇妙。 不過重點並不在這件事,而是我想到當我寫到這裡,如果是往多愁善感的方向走,就應該用這個傷疤去隱喻人生中有些事情看起來好像過去,但實際上永遠記在心裡。如果往理智方向走,那就應該去檢討這種煽情,然後得出一個生活中細微的小暗示與真正人生毫不相干的結論。我記得董啟章的衣魚就是反反覆覆依違在這兩者之間。 那並不是因為想太多的緣故,而是有些時候對於媒材或是對於自己已經感到厭煩,或是覺得走到一個極限,你就會想說在那之上還有沒有什麼。通常這時候就會為自己去尋找某種思考上的極限,由兩個看似對立的座標所構成,然後再試圖超越。 我就這樣開始想我的手指,然後我發現在最一開始的經驗,其實既不感性也不懷疑。我純粹是覺得那是一個很奇妙的感受,好像在我與事物之間,有一個中間性質的東西,它一方面像是我的肢體,但另一方面又像是多加出來的東西。對現在的我而言,創作其實應該是這種樣子,至於讓感性延伸,或是反思某個問題,好像都是後來的事情。創作不應該在座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