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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弱勢題材的攝影會有什麼問題?

拍攝弱勢題材的攝影會有什麼問題? 汪正翔 關於攝影特別喜歡弱勢題材,這件事已有許多批判,譬如論者憂慮傷殘影像呈現了某種剌激人感官的「奇觀」、或是一种傅柯式的觀察,探討一個「不正常」的人的影像,如何確立「正常」人的狀態,還有左派質疑一個弱勢的對象的照片,可能因為帶給觀看者道德上慰藉,因此阻礙真正的變革。儘管有這些聲音,但是同時我們還是看到許多拍攝弱勢依然傑出的作品,我們究竟應該如何透過這些作品,回應上述的質疑? 有沒有不道德的藝術題材? 在回答之前,也許有一個更為根本的問題,那就對於攝影創作而言,有沒有所謂不道德的題材?我的看法是創作者可以選擇任何的題材,包括敗德與弱勢,因為創作的本質在於「處理」題材,而非題材本身。所以一個以殘障為題材的展覽並不構成任何問題。會有問題的是,道德與創作混淆再一起。譬如看一個藝術品然後有一種道德的感動,或是一個作品表現強烈的道德關懷,此時創作面臨的就不只是創作者的戒律,而是道德的法庭。 舉一個最極端的的例子,拿Weegee拍攝兇案現場的照片與Steve Muccury的照片相比,按照題材是否道德的原則,後者當然比前者道德的多。但是按照拍攝者讓自己成為一個道德的作品而言,後者碰到的問題會比前者更多,因為根本沒有人會對於Weegee的照片有道德的聯想,而是Steve Muccrry卻會。這時候只要有一點點的偏差,就會非常的刺眼。 為什麼攝影特別有道德焦慮? 關鍵在於我們是不是「處理」了道德,在這一點上攝影並不比其他藝術有更多的責任,因為引用一個人的影像,跟引用一個人的故事,在本質上都是引用。之所以會覺得攝影要更負擔對象(這負擔並不完全是負面,有時也被認為是攝影的一種優勢),是因為我們覺得影像代表一個人,而故事卻不是。這一點的確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但在理論上未必。有時候攝影因為去除時空脈絡的原因,他更容易製造一張跟本人完全相異的畫面。 另外一個攝影的道德焦慮來源是,由於攝影自動化的緣故,攝影比起其他藝術體裁,好像能夠操作的地方比較少,所以會有一種攝影家只是利用對象而非轉化。但這也很難一概而論,有經驗的攝影師都知道影像的拓取有時候極為複雜,絲毫不亞於文學或是繪畫。還有一個增加攝影道德焦慮的原因是,攝影師比較常直接面對取材的對象,感覺就好像有一種道德上的義務。但這也未必成立,因為繪畫與文學也經常面對取材的對象,許多當代

眼神

當什麼都無法做的時候,就只能看,把所有的偏差、慾望、情感與惡意濃縮在一個幾乎稱不上動作的動作之上。我們誇張所有眼神的重要性,並不是因為靈魂真的以此來說話,而是這是最後的手段。而面對一個已經死亡或是幾近死亡的行為,在藝術上總是被形容的很有力量。而攝影,在這個意義上,是比眼神更後退的行為,你看人的時候別人看不見你,這是一種更為沒有能動性的目光, (走在西門町,看到老頭盯著路上的辣妹,忽然很感動)

我做

一直以來想做的事情其實是提出一種新的看法。為什麼會想要有新的看法,就是對於現在所了解的一切覺得仍然不滿意。基本上,拍照久一點之後,自己也會去想像一個藉由攝影就可以是藝術,而不是攝影達成藝術的方法。所以我們或多或少都會讓自己從攝影這個器材本身的特性出發,就像幾十年前的現代主義攝影家一樣,我們會注意攝影非人的視角,注意攝影與真實曖昧的關係,乃至於攝影活動與社會獨特的脈絡關係。如果厲害一點、敏銳一點,加上天份與努力,我們就可以達到一個從攝影出發,但是也是藝術的東西。假設我們可以達到,但還是覺得不對勁。 有幾個可能的解釋,一個是攝影本身的特性被開發的差不多了,就算厲害到像Thomas Ruff或是Gursky那樣,事實上我們也不會覺得驚駭。但是這僅僅是一個習慣的問題嗎?還是說因為攝影不短做什麼都可以在藝術世界中被理解,所以我們覺得攝影沒有完成自己的藝術,攝影只是成為了藝術。當我們想到這一點,整個問題就轉向為整個藝術世界運作的方式,譬如攝影如何被陳設、攝影如何被討論、攝影如何被販賣這種種。換句話說,不只是攝影本身夠不夠驚駭的問題,而是不管怎麼樣驚駭的東西,好像進入藝術之中就會變成那樣。 這兩個問題都不容易有一個答案,不管是攝影本身可不可能開發新的、出於自身特性的創作,還是攝影是不是被整個陳舊的藝術體制所稀釋,如果我們沒有花相當多功夫的研究的話。通常這時候,我們會回到一個比較「健康」的看法:那我們就做自己想做的就好,所以不管是攝影還是利用其他的媒材,只要我們完成自己心中的目標,或著更藝術一點的說法,我們將我們心中某種靈感、衝動與情緒轉化,總之,在個人的意義上,這些問題好像都不那麼重要。因為藝術可以對於個人有價值那就會有價值,這是藝術家與廚師不同的地方。 可是我覺得這個解答來得太快了,確實我們對於攝影的可能性與藝術體系的弊病這些問題難以有立即的回答,但是我們也無法心安理得地回到個人的世界,其中原因是在於,我們並不真的知道個人是什麼。我們以為我個人想做什麼,那就是一種個人的表現,先不談「個人」這件事如何被各種先驗的或是外在的概念所決定,還有一種事情比起「我想做什麼」更為個人,那就是「我做」,因為後者較諸於前者更不需要對於外在世界(即使是一個作為回答者的自己)交代。我想做,而不是我因為什麼目標想做。 因為這一個目標,討論什麼手段可以符合個人(即使沒有人會去檢視你)其實

新聞攝影是攝影揮之不去的原型

看完普利茲攝影展,人多到爆炸。發現新聞攝影幾乎形塑了一般人對於攝影的全部印象:捕捉偶然、有故事性、有飽滿情緒與張力,以及過度膨脹的意義。問題並不在於這些原則是否恰當,就像我們不會用純文學的標準去檢視新聞報導一樣。問題是為什麼這些原則成為大多數人以為的攝影(有好多人會以為好照片就是有故事性),甚至在藝術攝影之中也受到影響。 由此觀之,新聞攝影並不是一種類型,它是攝影的原型(攝影作為快門藝術最直接地展現),或是揮之不去的陰影。而許多藝術攝影幾乎可以視為新聞攝影的反面,譬如避免偶然、使畫面不那麼sentimental,避免可以直接轉換為文字的故事性。 我曾經看過一本攝影集,叫做afterward,就可以視為對新聞攝影直接的挑戰。他拍攝許多事件完成之後的樣態,譬如關閉的車門、閑置的街道。我覺得非常有梗,就買了下來。但是我知道這種嘗試很難成功,因為攝影傳達資訊的有限性,使得攝影總是得仰賴一些強烈的動作或是偶然瞬間,再不就是濃艷的色彩,而這些一點都不像是某個瞬間之後,而就像是一個意義的片刻。 當然還有一種對抗的方法,如果畫面必須會有瞬間,那就讓這個瞬間的意涵變得模糊,觀者不可能在短時間之內得到完整的情緒,也不清楚現實與照片之間的對應。現代攝影的藝術性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此曖昧之上。 但有時我會覺得這些藝術化的手法都想太多了,攝影本來就沒有確切的意涵,新聞攝影中情緒與文字所表現的指向性,其實正是說明了沒有這些攝影本身有多麼模糊。就拿俗到爆的飢餓非洲小孩照來講,如果不帶著任何預設的情緒,像片本身並不會讓人覺得悲傷,反而會有某種驚駭感。我們會掉淚,是因為我們想到畫面所指向的現實世界。 我所認為好的作品就是可以利用人預設的情許與聯想,製造新的矛盾。攝影不能說明什麼,那才是攝影意義的起點。

拍馬拉松的那天

拍馬拉松的那天,我總共按了8784次快門。一開始連拍的時候很多,但是後來手指與肩膀都快不行了,所以我開始選擇性的拍攝。我發現我下意識的拍攝那些有背號的人,因為那樣慢跑者日後查詢照片的時候,才能從公司的圖片庫中搜到自己,進而購買照片。這個行為本身是合乎職業邏輯的。可是問題是,即使我多照了那些有背號的人,並且為公司爭取到更多的利潤,事實上也與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他們並不會統計銷售的數字,我也不關心這部分。這代表我很清楚我沒有利益上的動機,可是我還是選擇配合那套邏輯。資本主義社會可怕的就是,如果生命的意義沒有人知道,上帝也差不多從日常生活中消失,那遵守一套唯利是圖的規則就完全不是壞事,因為我們也沒有更好的可以選,而且我們也並不是真的為了利潤。我們購買、我們消費,只是像我按下無數的快門一樣,在虛無的世界把有選擇當成了最後的意義,即使選擇的邏輯本身是沒有意義的。
階級是什麼呢?對我來講階級不是直接以金錢或是生產方式來判斷,而是與文化的關係。中產階級在我的定義下就是一群與文化剛發生關係的人,就像我所處的環境依樣。我的父母的爸媽都跟文化沒有關係,直到我父母的時候才多多少少接觸文化活動,多少的範圍可以從半年去看一次擠爆的莫內展,到會定期買書跟看電影。我相信有很多很多人的家跟我一樣,可是這並不代表這是平常的。因為在這世界上還有許許多多的人,他們的家庭並不是剛接觸文化,他們可能已經處在文化環境中有兩三代,又或著他們根本從來沒有人接觸過文化。那這對於我們會有什麼影響? 我相信在心靈中有某些部分,最根本之處,我們是可以超越這些環境的影響,我們自己建立自己與文化的關係,自己決定對它的態度。但是另外有些時候,我覺得我們無法掙脫背景的影響。譬如作為中產的小孩,你對於文化其實會有一種自己搞出一套的傾向。相較於文化上層階級,他們更相信一切已經有其道理,以及文化下層階級相信文化源自於自我的生命。中產階級處於一個奇怪的狀態,他們從小並非接觸不到文化,但是那是在一個封閉的狀況下發生,是一套家內邏輯與藝術邏輯的結合。這並沒有什麼不好,但是這並無法成為創作長久的動力。因為說到底,對我這樣的小孩而言,藝術就是妝點我兒時平靜家庭生活的東西,如此而已,與興趣乃至於事業都毫無關係,但也不是一個完全菁英不可理解的稀有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