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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9月, 2018的文章

主題性的攝影

朋友問我對於主題性很強烈的攝影的看法。我第一時間是想到很多計畫型的當代攝影作品。很多這些計畫當然是以社會議題為主題,譬如拍攝污染、電子廢棄物或是節慶活動。但也有很私密的。譬如自己受家暴的經驗,或是少數族裔的處境。這些作品太多了,所以嚴格要歸納一個共性幾乎不可能,而且事實上大多當代計畫型的作品並不直接地去反映主題,而是透過各種形式、行為(規則的設定)來表現。 但是為什麼我還是感到有一種總體的排斥。我覺得這部分我跟羅蘭巴特的意見很像。他在明室裡面提到對於強調對象甚至於以對象為分類的的攝影學覺得很不耐煩。因為攝影跟對象的關係太過於仰賴對象了。當我們講到戲劇與文學,我們不會把對象跟主題當成戲劇跟文學的類別,但是攝影卻是切切實實地依照主題(對象)來作為分類的依據。對於他而言,這並沒有真正「攝影自身是什麼」這件事。所以他提出一個跟主題(對象)無關的觀看方式(刺點),並從這裡建立一個攝影學的本質(此曾在)。 第二個我對於主題的排斥是因為攝影太容易被當成一種世界奇觀的呈現的工具。那些形形色色的計畫,儘管表現方式各有不同,但是看完之後總是會讓我覺得這個世界好有趣,或著原來有那樣一個地方,一種人,然後覺得好有趣。可是小說、電影並不是這樣。確實也有更多小說、電影是處理各種特殊主題,可是小說與電影的篇幅長多了。所以這些主題會被稀釋、轉化,不會讓人覺得這些主題就是這個作品,或是這個主題就是世界某種奇觀的呈現。 相對而言,攝影的主題經常就等於作品。這讓攝影成為一種化約對象或是真實的工具,讓攝影被當成各種關鍵次的喚醒、譬喻與說明。但是攝影明明有另一個特質,就是無差別的並呈,是一種反化約。就這個意義上,主題是與反化約對立的。 第三個原因是,我以前在藝術學校裡面看過好多同學做這樣的作品。嚴格說來這些作品是經過攝影學嚴肅的考慮。是攝影在當代藝術世界裡面為了與其他藝術相區隔,因而發展出來的一種攝影方法學。還有什麼媒材比起攝影更加的與對象相連結?還有什麼藝術比起攝影更適合從對象發展出一個計畫,然後進而深究其中對象與拍攝者自身複雜的關係。就這一點來講,這類主題性、計畫性的作品是有道理的,因為他讓攝影更像一個藝術的學門。 但這就是我不能接受的地方。我想像的攝影是在藝術之外一個特殊的存在。一個創作者不用做什麼,卻弄出一個像藝術的東西,因而挑戰了藝術原本的概念。這件事在觀念攝影中得到發展,但是

看影片跟看相片,哪一個比較惆悵?

最近看了幾部短片:《關於他的故事》(動畫片)、《鄉愁/餘像》(紀錄片)、《曜》(動畫片)與《一如往常》(動畫片),它們處理的對象都跟過去有關,有些是回憶自己的外公,有些是講自己與爸爸,還有的是訴說一條街道與舊市場。看完之後有點怔怔地說不出話來,因為我不曾這樣回看我的家族與身邊的街道,這種「有一大塊的生命我從來不曾面對」的感受讓我有點焦慮,於是我找了一個可以轉移的切口:我發現這一批創作者他們的童年都已經有數位產品了。所以他們是第一代用數位產品審視自己小時候的人。他們對於過去的惆悵摻雜了數位科技與傳統資料(錄像、照片、文獻、口述),然後又以新的數位科技,譬如動畫剪輯的方式,被製作出來。 這是一個新的世代,他們回顧過去的時候是看到影片甚至於臉書,而不只是照片。這對於人自身的認知會有什麼影響?我們會覺得更加地悵然若失,因為過去的影像是那麼的鮮活嗎?還是會很快地習慣,覺得照片跟影片都ㄧ樣?譬如《鄉愁/餘像》裡面就不停地播放小時候與父親玩樂的影片與照片,但是口白卻告訴觀眾真實的生活是如此不堪,那個突兀感既來自於現實與影像的差異,也來自於照片與錄像的落差。 我不清楚答案是什麼,因為我覺得對於數位時代的回望還需要有很長的時間,才能確定它的意義。但我可以肯定的是,當回溯過去的方法越來越多,我們就會越來越相信過去是在我們所掌握的東西之中。拿照片來相比好了:在照片出現之前,我們會記住的事情其實跟事情本身的意義沒有多大的關係,在我腦中有一大部分記憶都是一些完全瑣碎的事情,譬如一個車窗、一個肩膀或是某個馬路。我在想即便我被催眠一百次,我也不相信會發現背後深刻的連結。所以記憶這件事,至少對我而言完全是隨機的。我們會說這件事讓我們記憶深刻,那是我們安慰自己的說法,好像只要滿足了某種條件,我們眼下經歷的事情,珍惜的人事物,就可以在記憶之中有一席之地。 在相機出現之前,人類的思想資源有一大部分是受制於這種毫無邏輯的機制,但這不是很美嗎?我們從無意義的記憶碎片之中試圖重新拼湊出些什麼,好像這些記憶重新又被賦予了邏輯。只是相機出現之後,這件事好像被消解了,至少表面上是這樣。因為我們一旦覺得眼前的事情值得紀念,我們就會按下快門,然後這件事在相當程度上就會被記憶下來。連我記性這樣不好的人,我都好像依靠照片,記得了一些東西。 可是真的是這樣嗎?因為相片或是影片畢竟也只是真實的「片段」,更關鍵的

細節

Compeung Day 16 當我們說美、漂亮、好看、有趣最簡單的定義是什麼?對我來講就是「細節」,細膩的色階是為了提供更多顏色的細節,敏銳的觀察是為了提供更多事實的細節,還有那些線條、形狀的有趣組合,說起來其巧妙之處都在於一個人必須定眼一橋才會發現原來表象之下有這一層關係。 但是整個清邁駐村要說有什麼收穫,就是我發現尋找細節對我是沒有意義的。確實我努力一點,也許也可以拍到一些細節,然後讓大家覺得好看或有趣,但是我並不擅長這個,因為通常這個世界對我而言就是一片平平的混亂的集合。我之所以還可以拍出一些勉強說得上好看的照片,並不是因為我看到了,而是我學習這世界看待世界的方法。(還是覺得不好看我很抱歉,這是我最大的努力了。)假使完全依照我的本性,這個世界從來都不好看或是有趣,如果好看與有趣很大一部分建立在細節的話。 那有沒有可能有別的「好看」。我最近常常看icp或是aperture與馬格南的ig,我發現好多照片去掉細節之後幾乎一無是處。但是同時我也發現有些好照片並不需要細節,但通常不會出現在這些權威機構之中,他們看起來也許很硬,也許沒有很精準的關係,但是還是讓人覺得哪邊很特別。 我並不是說deadpan的照片,照《這就是當代攝影》的看法(雖然我覺得有點問題),deadpan並不是沒有細節,反而是提供更多的細節,所以Gursky,Candida Hofer這類的照片才會被視為deapan。至於像是日本那種很心象很日常的照片,也許他們遠離了追求畫面細節的路線,但是他們需要更多心情上的習節,然後讓觀看者還是可以細細的分析,拍照的人或被拍的人是在什麼細微的、奇怪的情境之下有了這張照片。 所以細節真正的價值在可分析,它讓人們面對一張照片出現了時間的感覺。而沒有細節的可怕之處在於沒有時間,就像一個嗑藥的人失去了時間的意識,眼前的一切都是混亂的,它提醒我們終究無法脫離無止無盡的庸常,痛苦的同義就是度日如年。

未必就是地獄

我像每個人ㄧ樣看過地獄 所以地獄在哪裡? 我只是說我看過,但是未定有那個地方 所以未必有地獄? 讓我一次解釋清楚 未必的意思是不一定 是沒有一個東西是確定的 是沒有一個東西 是喝醉的時間 是嗑藥時侯的下墜的洞穴 還有無數個你不會記住的平常 而地獄,地獄是一個副詞 是確信的反面 未必就是地獄

見證存在

我想起有一個評論家譬喻,創作就是在黑暗中開槍。這句話不完全是句幹話,它頗能說明一種創作者的心態,就是創作者希望觸及某種未知的目標,所以他不能先確定他的標靶,當然也不覺得他的目的動機至關重要。這個譬喻也有助於警惕我們談論某種創作的方向,因為這不僅僅是想要確知個人,甚至是要導引一個群體的目標,那最好的結果就是大家都打中大家覺得重要的東西,不論這個目標多麼重要,黑漆漆的房間終究變成一片明亮。 但是如果創作必須在這種摸黑的狀態,那我們為什麼要解釋?解釋不是就是在說清楚創作嗎,讓這個漆黑的空間籠罩在理智的光明下?我覺得那是一種智識上的興趣,我們就是想猜測那個摸黑打中的是什麼,但這種猜測或說檢視創作的活動並不等於創作。創作者有興趣了解這些很好,就算一點都不懂也無妨。但這裡又有一個問題,既然是摸黑開槍,那為什麼不閉著眼睛亂打。或是我們可以嗑藥,起乩,這豈不是更能夠觸碰到某種隨機、未知的目標? 我其實不太知道答案是什麼。我確實也覺得有時候我夢中的混亂感覺神妙的不得了。但是或許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我們想要清醒的意識我們打中那個未知的一瞬間,的確我們不會知道那是什麼,但是我們就是想要在那個當下感受或是見證子彈觸及某種存在,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很ㄎㄧㄤ的創作者還要花力氣,設立規則,訓練技藝,然後做出莫名所以的東西。另一個解釋是,也許未知跟無意識不一樣,前者是超越既有的感知,而後者只是一種常見的混亂,最終還是會被概括為日常的認識。 這是我們目前對於隨機與技術並存的答案,雖然不甚滿意,譬如我不能回答見證為什麼重要,但也只有這樣想,我才能解釋創作中的靈明與摸黑,否則我們就會不知不覺把需要清醒推導為必定有一個可確知的意義與目標。

體驗這件事

不管駐村與創作的關係多麼薄弱,能夠跑去紐約又跑來泰國,然後不要花太多錢,都是很爽的一件事,但是同時我又會想到紐約的好多時刻也都記不清楚了。 在體驗很多的時候,就會一直想到體驗消失,不是在未來某個片刻,因為我們無從想像,而是你記起了那些體驗終歸於消失的過去,你記起了沒有體驗的樣子,然後知道未來也會是這個樣子。所以我對於藝術帶來體驗這件事一直不願相信,總使有比現在深思熟慮一百倍,精巧一百倍的創作,我們都知道消失的時候就是消失。 我們太擅長面對這個了,並不是因為我們足以面對遺憾,而是我們在體驗消失的時候,也已經不覺得體驗何其珍貴,只是為什麼還是會覺得難過?我們明明已經把一切處理好了?我是說我們已經進化成一種即使最害怕的是消失,但是我們卻不會感受到真正消失的物種。我們說記起當時的時候,我們看著照片的時候,那都是一種次級的體驗,與消失遠遠無關。 我猜那是因為,存在於心中不只是體驗,而是某種比體驗更堅實的東西,因此它的性質該像是物體一樣,不管有沒有燈,有沒有音樂,你看到就知道存在,碰到就覺得堅硬,拿走就有一片空白。

攝影劇本:公園下棋的老頭原來是藝術家

汪祥本來想在紐約發展,但是天份普普,駐村結束前夕就在廣場閒晃,結果發現一個老頭竟然擺了一副五子棋棋盤。汪祥覺得很怪,因為大部分在uniion sq擺的都是西洋棋。之後的故事就拜師、然後被很厲害這樣。但是汪祥始終沒有對藝術死心,所以他每次看到人來下棋,就要輸的人給一個創作的點子。就在要回國的前一個月,汪祥忽然聽到了一個超讚的點子,是一個沒錢要回國的藝術家下棋下輸之後講出來的。汪祥雖然很興奮,但是也知道不是自己的想法,於是他自己訂下一個規定,如果有一天有一個人是藝術家,然後下棋輸給他,他就要把這個idea讓給他。有一天,有一個藝術家來到了廣場.........但已經經過了三十年,汪祥留在了紐約,只因為他想把那個idea交給下一個人。為了留下來他成為了藝術家,就是一般般的那一種。故事的一開始,就是那個年輕藝術家,聽完汪祥講的故事,覺得汪祥在唬爛,根本只是因為他想為自己普普通通的留在紐約找一個傳奇一點的理由。但是他又打不贏汪祥,所以他無法確定是不是真的有一個超厲害的idea。

台灣是一座熱帶島嶼

跟那個高帥策展人談起了台灣,他說他的印象就是台灣是一個大概落後亞洲各地十年的一個城市。然後跟幾個歐洲人談起了大陸,他們罵不絕口,然後誇日本誇到了天上。說在亞洲各地他們都很不適應,但是在日本覺得超自在,因為日本人跟他們很像,你無法想像他們有多愛日本。 然後心裡就很惆悵,我從來都沒有什麼家鄉情懷,所以台灣被當成落後地方我理論上是沒什麼感覺。我對於大陸也沒有特別情感,而且他們說大陸很多地方很粗野也是真的。然後歐洲人喜歡日本,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就是一種文化距離所造成的美感。但是真正讓我難過的是什麼? 我覺得真正難過的是,理論上最應該捐棄成見的人,他們仍然依照文化決定的印象來決定他們看到什麼。文化決定日本文明,所以他們覺得日本文明。文化決定台灣落後,所以他們覺得台灣落後。所以也不是他們不願意看你,而是他們根本無法真正的「看」。 難道他們都沒有意識到,所有他們的評價,都是以跟自己相近的程度為出發點。譬如台灣是一個文明落後的地方,文明是一個他們的特質。大陸是一個粗野的地方,粗野是一個遠離文明的特質。日本是一個沒有任何不適應的地方,因為日本是一個西化的國家,而西化就是像他們。 每次講到這,就會開始進入一很空泛的爭論,譬如我們該不該有另外一套標準,一條亞洲的道路之類。老實說我覺得這也毫無意義,我們根本無法處理這樣的問題。我們所能做的,只是對於個別的事情細緻的討論,然後由文化所決定的情感、喜好與印象就會逐漸地沖淡。 最後他們問起了台灣,我說台灣是一個熱帶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