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紐約其中一件開心的事就是我覺得自己好像也可以創作。 這樣講有點丟臉,但是在此之前我所發表的東西,我覺得多多少少都是有一點「借來」的,不是那麼完全出自於我自己的心意。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在台灣我多多少少就會顧慮一些小蠢的事情,譬如作品有沒有關懷?看起來厲不厲害?背後有沒有意義?但是越是這樣想,其實東西限制的就越多。 可是來到紐約之後,就覺得搞什麼都可以。有些時候我甚至也沒有很覺得自己在執行計畫,就是走到哪一步算哪一步,當中當然也有卡住的時候,也有想要厲害的時候。但是因為駐村就有一個時間讓你慢慢地想,然後最後我自己覺得很幸運的,就「有什麼」跑了出來。 我不敢說是多厲害的作品,但是是我自己覺得完全自己想做的作品。也許我在台灣也會做,但是那會是出於一種對抗的姿態,譬如拍螢幕就變成反技術、拍外拍就是譏諷什麼現象。可是在紐約這些心情即使曾經出現,後來也都不重要, 這邊觀看的人也不是說全部都很激賞,但是你就會有一種感覺,他們不覺得你在惡搞,所以他們可以看到你的思路,欣賞你做得好的地方,以及指出你的失敗之處。沒有什麼比起被理解更讓人覺得開心了。 而這一切都建立在大家把你當成創作者,以及更重要的,把創作當成創作這個基礎之上。沒有人會覺得創作是一個奇怪的東西,沒有人會覺得藝術家在故作姿態,又或著是把創作太快聯繫到偉大深刻的意義或是群體。創作就是創作。 然後忽然之間我不再是發出荷荷的吼叫聲,而是在「表意」。別人認不認同我說的話是一回事,但是他們知道我在說話。在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比起被理解更為得開心。又或著,至少把你的每一個動作假設為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