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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屈低濕的一天

儘管我已經習慣作為一個攝影師,就要從事勞力性的工作,但是枯坐在苗栗銅鑼的一條小路邊,從五點到十二點,只為了等待十幾個單車經過,我還是快要發瘋了。一開始是尿急,我早餐喝一大杯拿鐵,我可以跑回去上廁所,但又怕車隊剛好通過,幾經猶豫下我還是衝回去。雖然我體內沒有液體,可是雨點開始沒命地落想,清晨突然的低溫,讓我的自尊與相機都快要崩潰。我的頭頂有樹叢,但只是延緩雨水的滴落,同時讓本來細碎的水珠,像悲傷一樣匯聚起來,然後一次次重擊在我的雨衣上。我的相機也包著雨衣,原本器材的尊貴感不見,看起來就是像是一坨垃圾。當雨水落在地上一段時間,泥土就變成了液態的,我的天伯藍鞋可以防水,但是防不了寒氣,再加上我右邊不斷十公分,就是一條水溝。所以水氣就在我四周凝聚。即使我耳邊一直放著Bill Evans, 尾崎豐等等我一直很喜愛的音樂,我還是覺得我的身體被困在這裡,而我的靈魂沒有辦法從耳朵短暫的逃出來,就算是Lisa海尼根輕盈的歌聲,也沒有辦法讓我不痛恨春雨與春泥。 所有這一切都是如此的磨人,但是沒有一個比得上無聊。我想起那些管理員與警衛。我覺得這是文明世界最殘忍的發明。因為一些人對於安全感神經質的執著,所以我們要一些人,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四個小時五個小時六個小時,然後沒有任何事情發生。人生的確沒有什麼意義,但是我們至少可以不強化這件事。當我坐在那裡,我開始像管理員一樣,起來甩手,起來想跟偶而路過的人亂聊,但是那消磨不了一兩分鐘,我猜如果我持續做一個月,我要不是發瘋,要不就是我把我某種感覺關掉了。只有那樣我才可以活下去。 我很難過我在過去的三十多年我沒有累積什麼可以對抗人生的辦法。我不再相信人生可以成就什麼?那樣講真的太天真了。我覺得人生唯一該做的事,就是對抗沒事做。因為只要我們正常的活著,正常的痛苦就可以讓我們極度憂傷。所以我們需要那些複雜的、耗費心神的技藝、創作、與事業。那一點都不為了什麼使命,而是這樣我們卻可以因為別種事情而憂慮。我以前在大都會博物館看到有一個巨大的船,約莫有一個操場那樣大,然後懸掛在博物館的天花板,那是大洋洲某個原住民搞出來的。我完全可以理解他們為什麼要這樣。 每當我看書的時候,我就會慶幸世界上還有一個可以如此消磨大量時間,卻又不無聊的事情。相對來講,為什麼那些刺激卻短暫的事情,總是被比較高度發展的社會視為不適當,那並不是道德的原因。而是因為那些事情...

咖啡廳可不可以辦展

看到攝影前輩發文說在咖啡廳辦展的是自取其辱,某一小部分我可以理解,本來咖啡廳就不適合展覽,因為一開始就不是這樣設計。但是同時我會想,寫小說的會不會批評那些出書卻只用很差的紙,或是搞音樂的會不會批評那些路邊的演出,甚至說他們自取其辱?有時候我們旳確聽到作家或音樂家很在意排版或是音樂廳的效果,但是有時候好像又不是那麼在意。這其實不難理解,原因在於人總有窮的時候,如果有錢,誰不想編排的漂漂亮亮、誰不想在卡內基演出。 即便我們撇開這些外緣的因素,純粹就作品而言,我們也會發現不論是文字或是音樂,它的類型有很多,有些固然需要在那個細微之處講究,有些卻粗率一點無傷大雅,甚至於粗率本身就是一個目標。 說攝影應當注重整體視覺的呈現我毫無疑義,所以有些創作者自己經過嚴肅的思考,決定不要在咖啡廳展出,那是對於自己作品負責的表現。但是批評別人甚至以此為專業的標準卻又是另一回事,對我而言,這就像跟路邊演出的樂團說你們是在自取其辱一樣。如果我們連這件事都不抱持寬容,那窮人或是粗率之人真的不用玩藝術了。(還是說這時候要放新自由主義大絕:要創作就要有能力賺錢) 話說以前常常聽到某個書法家或畫家用臭墨爛紙但是卻境界超高,現在好像不流行這種故事了。如果要講東西方在藝術上的差異之一,我覺得這就是。西方也不是說只講專業,他們也會講惡趣味、俚俗之美、或是俗艷以及浪蕩,但是他們沒有瀟灑或是荒率的概念,難怪每次他們都覺得我在耍low。

最後的激進

The Radical Camera ​ 目前在紐約的 Jewish Museum 正展出攝影團體 Photo League 的作品。它於 1936 年于紐約成立,成員包括 Sid Grossman, Paul Strand, Lewis Hine, Lisette Model, Waleer, Rosenblum 等人。剛開始這是一群俱有理想的攝影同好聚集的團體(大多數是來美國的第一代猶太人),反對現代主義抽象的風格,以紀實攝影為主要的方向。它的成員帶著相機行走於紐約街頭,用超乎尋常的熱情捕捉平常而真實的事物。就如 Lewes  Hine 所說: I have more been interested in persons rather than in people.        但 Photo League 並不只是單純見證這個世界,在 Sid Grossman 的帶領之下,他們進而思考紀實攝影中個人的位置,以及與世界的關係。當時這是一個激進而大膽的想法,展覽的主題也正是 Radical Camera。 (Lewis Hine, Steamfitter, 1920.) (Lewis Hine, Recipient of Relief from American Red Cross, Appalachian High During Drought, 1930.) ​ (Paul Strand, Wall Street, New York, 1915.) ​ Aesthetic view vs. Social mind        雖然這是一個反現代主義的團體,但由今日看來卻還是十分的現代主義,他們對於真實的重視,對於 high art 的戒心與日常的關懷,都有現代主義的影子。因此嚴格說來,這是現代主義陣營內對於抽象的反動,追求更日常的景物而非抽象的形式。但是當我們看到照片之中由背影形成的色塊,漸層的台階,我們還是可以發現某種純粹的形式在其中。1947 年之後,成員們更趨向於專業化與精緻藝術。這種藝術與紀實之間的拉...

看展打卡臭了嗎

https://udn.com/news/story/8401/1637116 其實在自拍看展的爭議之前,就常常看到一種反藝術文,文章內容通常兩個特徵:一個是喜歡用後現代攻擊當代藝術的造作,二是喜歡引用很多經典。 以這篇文為例,錢鍾書談的是俗是一種過度、班雅明談的是工業時代的複製、杜象與現成物有關,動漫展談的是次文化,這些東西各自有各自的脈絡,需要時間與篇幅說明其中關係。像這樣摻雜在一起,感覺就像為了拼湊出一種藝術史上反菁英藝術的思潮,但是因為太過空泛,以至於這些經典也失去了具體的意義。有時我會想,他引用杜象卻不飲用安迪沃荷的原因到底是什麼?他是否有精確地意識到哪一個經典對於他的論點最有幫助?相對來說,如果作者願意去引用一些不那麼經典,但是更貼合處境的文獻,譬如視覺文化導論這樣的論著,去談談影像在當代文化的情感功能,或是展演與中產階級休閒之間的關係,論點會清楚的多。 通常,作者也會以一種反諷的口吻表達他對造作的美學姿態的不滿,這也導致論點之間的關係更為模糊。譬如此文前半段描述藝術史上有一些反菁英美學的概念,但是後半段論點直接跳到「自拍看展有何不可」。似乎對於作者而言,這些反藝術的觀念與自拍看展有一種語氣上而非思路上的聯繫即可。有時作者也會透露對於後現代的貶義,但是又會說既然什麼都是藝術,你們還講什麼看展的規則很荒謬。這讓觀者懷疑他們是不是其實真正擁護一種「經典」的藝術觀,但是在嘲諷的姿態下,這些又被隱藏了起來。 還有一種批判藝術的路徑是強調社會功能,旳就籠統的社會功能意義上,看展自拍的行為無所謂好壞,他就是一種需求的反應。但是作者又會以此為反藝術的一種理據,可是事實上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就像所有的藝術品都能轉換成禮物,但是仍然沒有否定人們可以要求一種藝術的觀看方式。除非作者認定如今的展覽都已經轉變為一種休閒或社交的活動,那其實他不必說那些藝術史的理論,直接把結論說出來即可。 但是我懷疑作者的思想有走到如此極端,他還是會抨擊所謂的偽美學,這意味著他仍然相信有真的藝術。那此時比較好的談法應該是區分那些只具有社會意義的展覽,跟那些仍然屬於藝術範疇的。然後我們該問的是,面對後面那種展覽,我們應該怎麼樣觀看?當我們大多數人的生活經驗都離不開數位裝置,那認真地觀看實體作品,跟認真地觀看一個拍下來的照片,究竟哪一個比較真實?當觀眾自己的形體與藝術品隨意的搭配在...

攝影劇本之三:老照片之死

主角是一個攝影師,她專門拍攝懷舊風格的照片,可是在二十年前,她就發現這一行越來越不容易,因為在數位時代,人們已經無法感受老照片是什麼樣子,不只是照片作為一張紙物理上的衰退感已經無從體會,也因為這二十年間畫素的進步早已超過人也所能察覺的程度。 但是有一天,她回頭看她丈夫五年前還未去世的照片,她發現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他看起來有衰退的感覺,她於是重新檢視所有過去的照片,發現他們都出現整體性的衰退,而這是數位時代早就消失的現象。 於是她開始調查,經過一番波折,發現原來幾間相機大廠聯手起來,秘密的在五年前安裝了一個插件到所有數位照片之中。這個插件叫“Renew”,他的主要用途不是製造老照片,而是讓人可以感受到新的相機拍出來的畫質很新....。 她與他的科學家朋友試圖破解這個插件,最後終於成功,但是此時她卻開始猶豫,因為破解之後的老照片,看起來一點都不老,她看著她先生的照片,就好像昨天拍的一樣,她不知道要不要按下執行的按鍵,不確定沒有視覺上新舊的差異真的是一個比較正確的事情。

創作就是作為個體的人跟世界談戀愛

關於到底什麼是藝術?總是困惑的多肯定的少,可是我們又不可能真的毫無前提的從事任何評論創作,總不能每次都導向一個唯心的結論。所以開始思考到底有什麼是我最相信的。 我想到一個是豐富世界的細節,譬如一個吃早餐的動作原本平淡無奇,如果有一個作品能夠在這當中再發現不同文化的人其實坐下來吃早餐的時候會有不同的動作,而這是透過描述所無法捕捉的,對我而言像是這樣的作品我就會說是好作品,無需對於社會或是個人有任何其它的貢獻。 另外一個點是最近跟朋友討論到的,我喜歡看到完整的人,我所喜歡的創作者,他們總是讓我感覺那就是完整的他,是超越角色身份或甚至是創作作的樣子。當有作品讓我意識到這件事,我也會很高興。 根據這兩個標準:捕捉事物更細緻的關係,跟從完整的自己出發,我就可能說哪些是我不喜歡的作品。譬如如果一個作品儘管各方面都很完善,但是我無法看出任何超越我既有認識的部分,那即使它真善美都一百分,我也會覺得無感。同樣的,如果一個作品無法感受是一個個體所創作出來,那通常沒有辦法長久吸引我的注意。我並不是說要看出作者的情感、個性或是關懷,而是一個更本質的部分,一個甚至連看到他本人都不見得會想到的氣質,我很嚮往能成為這樣的創作者。 而這兩點應該是相關的,一個真正的個體應該是善於發事物細緻的關係,或著說透過關注事物細緻的關係,個體(人)的意義才會表現出來。而這會導向一個結論,藝術實際上是意識(consciousness)跟真實世界互動(和解)的方式,透過這個,我們肯定兩方面的存在,然後確知我們在這個世界上不是毫無意義。 在某個程度上,這就像人所描述的愛情,在那當中,人總是成為了個體,然後發現對方獨特的細節,並藉由這樣的方式肯定雙方的存在。所以創作就是作為個體的人跟世界談戀愛,就是受到一種同樣主觀但是又在經驗上普遍存在的東西所驅動。(以後成為大師我就樣講這句,然後那些採訪就會拿這個做標題)

攝影劇本之二:相片救援

起頭是個真實的故事,就發生在昨天下午三點。一個汪姓攝影師去採訪一個攝影師,在拍照前他照例把記憶卡格式化。但是沒想到昨天他拍的照片並沒有備份,結果回到家發現已經後悔莫及。汪某立刻上網下載復原軟體,跑了半個多鐘頭,被刪去的檔案竟然都找到。但是在要還原之際,軟體提示必須購買付費版才能執行大量還原。汪某想拍一場工作大約三千,買一個軟體要一千多,於是心一橫就買了軟體,救回了檔案。 以下為虛構 後來汪發現在救援檔案的時候,會搜到很多很久以前拍攝的檔案,甚至有幾張,竟然是在汪某使用相機前的檔案。一開始汪某不以為意,覺得這應該是系統的錯誤,仍然帶著相機去上工。過了幾天,他又想起這件事,好奇心驅使下他再度用復原軟體掃描記憶卡,結果發現比起前幾天,竟然又多了好幾張年代久遠的檔案。汪某想要還原這些檔案,但是軟體此時又出現了購買付費版的訊息,只是這次的字體非常的隱晦,必須在網頁的角落才能發現,而且金額非常的龐大,龐大到幾十年之內都不可能實現。於是汪只能選擇單張的還原,那是一張他完全不認識的照片,年代在1969,相機型號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