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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2014的文章

最後的xx

文 / 汪正翔 攝影與小說當中都會有一類作品,作者努力的呈現各種痛苦與不堪。但是看完之後的反應卻常會很兩極。一種是屏住呼吸,好像真正的目睹了某種殘暴的真相,一種是讓人想撇過頭去,覺得悲苦感官已經麻木。我一直在想造成這種差別的原因是什麼? 通常我會很快地告訴自己,一種是想要逼視真相,一種則是另有企圖,譬如賣弄或是耍悲來討喜。但是這多少牽涉了動機的部分。而凡事從動機來討論作品,似乎都有點老派,雖然我覺得也不是不可行。如果創作是一個過程,烹飪要考慮顧客的感受,那人壞跟人醜會影響美感跟食慾也是很合理的。 我們也可以從形式上來討論。剛好最近看的小說,有一個很鮮明的特徵,就是他字句的美與現實的不堪,是緊密的聯繫在一起。就像有些紀實照片,老人的皺褶與豐富的色階不可區分。而通常這樣的作品,都會讓人覺得疑懼甚至厭煩。原因可能是道德性的,譬如我們不想要從悲苦中取樂。但是也可能與道德無關,而是我們想要穿透現實的不堪,去看到更深邃的部分,然而美這件事卻會耽擱我們。 按照這樣想,很容易推論出好的正視現實的作品,應當是具有某種反美學的特徵。就某種程度上好像沒錯,很多這類的作品都會讓風格趨於冷調,或是降低其中的戲劇性,讓最後的不堪能夠因而純粹並懾人。但事實上又並非完全如此。我想起大亨小傳跟Robert Frank有一張拍攝公車上黑人的照片,涉及的現實都是殘暴的,但其中美感的部分都依然明顯。更不用說Eugene Smith,他照片簡直是美的令人心碎。 老實說我還是不知道答案,我覺得如果我參加一個面試或是座談,我會說美跟正視現實其實是不可區分的。也就是令人厭煩的作品,它美感的表現其實也很刻板,所以現實的穿透力也不夠。而優秀的作品則反之。然而這並沒有說明我們在經驗上仍然得到分開的感受,然後最後為什麼有的可以合而為一,有的卻讓我們感到衝突與煩悶。 也許最後這完全與美感無關,而是個人對於真實認知的不同。當我們的世界是狹小的,我們隨便看到什麼東西都會覺得驚駭,覺得揭露了某種真相,同時也會覺得美。但是當我們看到更多,那些淺淺的訴說現實的作品就會看起來像宣傳,所謂宣傳不就是傳遞已知的東西,即使它也可以設計的很藝術,但終究沒有人會覺得那很美。至於是不是有政治的動機,甚至是不是道德,其實一點都不重要。只是我們對於來自於創作者的宣傳比較沒有意識而已。 這某部分也符合我們的經驗,我們

有關採訪攝影

文 / 攝影 汪正翔 因為我商懾、婚攝都拍不好,創作又有一搭沒一搭,所以我的攝影工作多半都是採訪照。在採訪照當中有一種最難拍的,就是為受訪者拍一張形象照。難拍的原因在於,我要在一張照片當中「象徵」這個人,這個人的作品,以及加入某種快速吸引視覺的元素。我常想如果這個受訪者花了幾十萬字,或幾百個小時,甚至於一生所產出的東西,我可以在一張照片中概括,那我跟攝影一定是偉大到不得了。我看過有些照片居然逼近了這個目標,那真是驚人的成就,不單單是攝影家本身,也代表著某種整體論的勝利。因為,如果不是部分足以代表整個整體,那單張照片永遠無法勝任這個見微知著的任務。 很遺憾的是,我不是那樣的人,我覺得當我想要概括這個人或這個作品的時候,我發現照片僅僅能傳達很部分的情緒,譬如創作者的孤寂與沈思,或是沈思與孤寂。要不就是是一種大人物的氣勢。至於孤寂或是氣勢是否能夠再細分,譬如文學家的氣勢或是導演的氣勢,我就無能為力。結果就是我常常覺得,我越去設計的照片,其中人的面貌就越模糊,因為我所傳達的元素(如果僥倖成功的話)太過於籠統,籠統到掩蓋了個人的面貌。我有點高興地發現這也並不是我的問題,譬如很多拍攝大師的照片,都是在海邊,我常想,那這個大師與那個大師看起來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同。另外有些照片更抽象某種裝飾性的色調,那種氣氛強烈到我覺得任何人在其中都會一樣的與眾不同。反而是那種最隨便的照片,譬如這些大師臉書上的日常照片,更讓我感覺到他個人。 這是一個很弔詭的地方,因為採訪代表了某種整體論,某種圖像/個人/作品/理念的象徵系統,而實際上我們又深知照片在這末端所肩負的任務有限,甚至於我們就期待照片以一種概括的方式,將個人的特質隱藏,然而轉化成一種普遍的風格。我想如果以此搞一個計畫應該會不錯。果然創作是逃避現實的好方法,想像創作也是。

台北雙年展隨感

文 / 汪正翔 看到雙年展那些複雜的當代裝置藝術深深感覺攝影真的真的好不一樣。用一個字來形容,攝影真的好 "raw",拍過照的人應該知道這意思。就算裡面有一個頗像Gregory Grewson作品,跟平常攝影作品比當然繁複多了,但是放在那個空間與其它作品相較還是顯得好「原初」。當然十分繁複的攝影創作所在多有,然而就整體比例而言,攝影絕不是站在精巧的一邊。 事實上這與攝影基本的原理有關,所謂的拍照,籠統而言就是利用化學或電子的方式,將光線構成的真實影像固定下來。過程當中當然有一些加工,然而基本上那是十分短暫而且隱微的。所以我們說攝影是對於真實的引用,而不是翻譯,後者就像是文學或是動畫那樣。攝影的原始感就是來自於這種初級的引用原理。在此意義上,它跟歷史學有相似之處,雖然歷史學者都愛引用社會學,但是歷史學的本質依然是真實的初級處理,所以最後常常將繁複的理論框架又歸結為通常的人情世故,這點也跟攝影很像。 然而令人困惑的是,當代攝影家又致力於發現攝影的陌生感。在Art Photography Now裡面,它是這樣敘述當代人像攝影:「由於我們根本上無法透過攝影捕捉一個人的真實,因為真實無法透過片面的樣貌呈現,因此當代人像攝影家有別於傳統的攝影者,他們不去利用各種道具與框架暗示一個人的本質,而是致力於去除各種熟悉的框架,呈現一個難以解釋曖昧感」。像是Helen Van Meene或是Dijkstra即是典型的例子。如果過去攝影讓我們看見熟悉的人,那如今的攝影家讓人看到的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並不是要說攝影不是捕捉真實,畢竟這也說到像是一個老生常談了。而是我開始理解傳統紀實的攝影家,他們堅定捍衛攝影保留原始樣貌的特性,並且相信這樣有其價值是有理由的。固然Paul Graham等許多攝影家都意識到攝影處理真實就功能論可能遠遠不及其它的媒材,譬如就理論而言不如社會學精深,就感召而言可能又不如紀錄片。甚至於單純的親人照片,羅蘭巴特也指出那並無法帶給人熟悉之感,反而是更多的陌生。然而,紀實攝影家有一點是正確的,他們呼應了攝影raw的特質。那讓他們面臨為何選擇這樣的媒材時,可以顯得比較理直氣壯。 但我每次只要想起那些利用日常之物的裝置藝術,在引發熟悉感上面有多麼成功,我就會覺得攝影可以走向另外一條道路(當然也可以跟別人結合),也就是追求陌生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