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吳孟真《可道地》、沈昭良《幻影真實》

文 / 汪正翔


一、沈昭良,《幻影真實》

沈昭良的攝影作品「Stage」拍攝的是台灣鄉鎮常見的綜藝花車。雖然這個系列帶有紀實報導的性質,也有許多文章從臺灣俗民文化角度切入,但是我對於其中讓現實透過攝影自己發展成不現實的樣子這部分更感興趣。

多數的照片都能看到環境的線索,譬如在花車之外,有餐廳、水田或是城市的巷弄,他們帶來觀看者強烈的「現實感」,相比之下,花車的光影就顯得極不真實。一個與視覺經驗相異之處是,這些光影看起來更為穩定而純淨,它們成為觀賞的主體,而不再是令人眩惑的背景。攝影的一些特性在此扮演重要角色,譬如攝影單一的視角、相片的邊框以及對於光線的敏感(相較於眼睛),本來就會讓照片中的事物看來特別。而電子花車作為主體更容易凸顯這些特徵,它的線條可以在安排之下與邊框形成穩定的關係。它的顏色與光影在鏡頭之下會更顯得飽滿而突兀,甚至在長曝之下比起成為殘影的人更為堅實,

如果我們親眼目睹煙火或是花車舞台,固然也會因而炫目,但不久之後卻會意識到這只是連續時空中的一部分,它會與行人一樣隨視角移動,即使光線依然璀璨,卻不會凝結成一種靜物的樣態,也不會因為邊框以及高反差從背景當中凸顯出來,當然更不會製造出奇幻的感受。換句話說,沈昭良利用攝影基本的特徵就翻轉了日常與虛幻的印象—日常不再是堅實的,而虛幻也不是短暫的。此時「Stage」更像是形容攝影展示自身特性,而不是一般所謂在主觀意志之下擺弄的攝影取向。

除此之外,沈昭良還運用了其它攝影的方法,譬如有一系列的照片,舞台都位於畫面的正中央,比例佔了整個畫面將近八成,場景的部分因此減少許多,頗有類型攝影的味道。另外有一組照片,則很像是傳統的黑白街拍,照片的大小不超過 10 x 12,有許多近距離特寫,譬如鋼管女郎的刺青。另外有一些照片則是很工整的肖像照。雖然背景並未特別搭建,但是那些入鏡的花車女郎都是正視鏡頭,同時打光也相當均勻,讓人想起了 August Sander 的肖像照。這些照片有如一種西方藝術攝影類型的嘗試與演練。

對我而言這展示了這套作品兩種企圖,一方面在那些近似報導攝影的照片,觀者可以感受臺灣俗民文化如何在一個具體的現實脈絡中被象徵性地呈現。另一方面那些藝術形式較為強烈的作品,則探究了臺灣俗民文化透過攝影藝術化的可能性。我曾經疑惑這兩種取向:報導性的與美學形式的在內面的關聯為何,又作者究竟心中是否決定哪一取向最適合表現。然而這或許正是一種開放性的表現,對於沈昭良與同代的許多藝術家而言,建構台灣美學是一個方興未艾的開端,所以從主題到形式的關聯性並非固定。創作者可以嘗試用一些典型的藝術手法去表現,但不必急於確立其中的關係。所謂「幻影真實」的標題,其實正隱含了一種攝影藝術創作的根本性質,因為攝影本來本來就引用真實,也本來就是幻影,而透過幻影隱喻真實,或發現真實本是幻影,正是攝影作為一種創作語言的開始。在這個意義上,「Stage」是台灣作為一個文化單位,成為精緻的藝術攝影題材的重要嘗試之一。

有趣的是對於台灣之外的有些觀看者而言,各類型照片中仍然俱有異國情調的整體性,不論是報導性的、類型式的,或因為文化上的距離,都如同花車的光線一般綺麗而魔幻。我們不免聯想西方關於異文化華麗乃至俗艷的制式想像,「Stage」於是被理解成一種已然成形的異國美學傳統,而非一個探問。有時這種觀看的方式也會造成某種西方藝術脈絡的追認,譬如賦予了這些作品一種後現代的精神,好像沈昭良打破了庶民與精緻文化的界線,因而具有一種濃厚的當代性。

這些問題都值得進一步的探索。我們如何不僅透過西方的藝術語言看見台灣的俗民文化,更進一步從形式上直接展現台灣的美學特徵?我們如何避免一種異國情調的觀看方式,讓觀者能夠體會照片之中的主體,並非一個穩固的存在也因此充滿可能的存在?我們如何處理常民這樣的題材,但是避免現實脈絡分散的美學上的關注,或著相反過來?吳孟真的創作在某個程度上從另外一個角度回答這些問題。




二、吳孟真,《可道地》

吳孟真的攝影創作個展《可道地》也處理常民文化在視覺上的表現。但是相較於沈昭良,吳孟真採取分析性的角度。一方面,她拍攝美國中餐廳的餐盒,相較於花車在文化上的脈絡表現更為複雜,另一方面,吳孟真運用不同的形式來表現。有一組作品,照片像是菜單一樣併排,旁邊有著白色的燈管,令人聯想到典型的中餐廳光線。另外一面牆上,吳孟真在單張的餐盒照片上投射了不同的光線,如果從左至右觀看,它們似乎有一個漸進的過程,不僅顏色逐漸發生變化,形體也逐漸地消融,最後吳孟真拍攝了一張僅有模糊形體的蔬菜照片,印在一張光面相紙上,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裝裱。

透過這樣的安排所有由文化刻板印象所發展的視覺形式至此幾近歸零,整個展覽也因此超越對於文化刻板印象的批判。當照片中的形體逐漸消失,刻板的文化印象,譬如紅綠的光線、俗艷的裝裱固然隨之變淡,然而諷刺的是,事物本身也好像因而消失。吳孟真彷彿在問,脫離了刻板的形式,我們還能夠認識物之本身嗎?又如果每一個影像都是不同光色交織的結果,那原來的顏色是什麼?事物的本身又是什麼?

在展場中央的地板上擺放了一些虎尾蘭形象的屏風,一方面它們暗喻了中餐廳的氛圍,另一方面當他們圍繞在黃色與白色的燈箱之間,因為距離遠近的關係,而呈現了或鮮活或死板的光澤。這依然是一種中性的探問,如果刻板的文化觀點像是光,帶有各種先入為主的顏色,那麼不同事物仍會因為與此關係遠近的不同,而呈現不同的面貌。另一層意義是,這些本來俗艷的虎尾蘭,當它們脫離了原本中餐廳的場域,然後被盛放在美術館之中,它們看來就具有了一種裝置的特性,即便他們在視覺的基本調性上,是跟中餐廳之中的虎尾蘭相似(有著黃白光線的映照)。所以並不是特別的視覺手法(雖然也有手法)讓這些意象脫離的原來的樣子,而是「地」的不同,菜單系列的日光燈管也同樣予人場地的思考,吳孟真並不在喚起人們對於實際店面的經驗,也不是反過來證明藝術上的操作可以讓俗艷精緻,而讓觀者單純的凝視形式、場地與文化之間的關係,然後得到更為複雜而含混的認識。



最終吳孟真並非表現或發現哪一種文化的美學,她關注的是這些文化想像在視覺上如何構成,又可如何被解構。觀看者或許難以將個人乃至於文化整體的情感投射在其上,然而文化與美學本來就是一個模糊且複雜複合體,我們可以透過攝影凝聚它,譬如拍攝一張帶有報導性格但是同時又充滿美感的照片,有時可以讓我們將現實中的常民文化與藝術連接在一起,但有時我們也可以利用攝影來拆解。此時「可道地」就是一種探問,它的對象不是外在的事物,然後去詢問這個對象是否符合一種慣常的文化印象,而是「可道地」這個問題根本上能否成立,我們能否從物件,美感,文化乃至於地點建立一個緊密相繫的單位?又或著,即便這樣的關係存在,我們能否「道」出,還是僅能在感官(譬如視覺)之中意會?借用攝影在影像與真實之間曖昧的關係,吳孟真提出了這些問題,而同樣的特性,在沈昭良的照片之中,卻賦予了掩藏的現象(譬如俗民文化)一種更堅實的本質,某個意義上,讓觀者覺得「道地」,這是我覺得兩個作品最有趣的地方,也反映了主體文化的追求比想像中更為複雜。我們尋找被隱藏的現象作為「真實」的文化,但是也懷疑從現象以至於文化概念之間有許多制式的想像,這個辯證的過程也許繁複冗長,但是也許真正的文化想像就會從中發生。


文字:汪正翔
照片提供:北美館(幻影真實)、吳孟真(可道地)

【汪正翔】
攝影創作者。目前看得見,會按快門。

部落格:http://seanwang.4ormat.com/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誰能告訴我創作是什麼?

最近在想一個笨問題,到底創作是什麼呢?通常我們都是觀察到一些已經成名藝術家是老師或是前輩,然後從他們的行為與作品當中,得到一個模糊的創作定義。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就會發現這樣行不通。當討論藝術的時候,我常常覺得我們到底是不是在說同一件事情。於是我們開始思考各種創作的定義,譬如面對自己、表現自己、證明存在、發現真實、視覺刺激、得到滿足、人類本質或是融貫說、形式說這類的答案。 如果我們抱持著藝術可以有多種定義或甚至不必定義,那其實問題也就結束了。譬如運動也是一個在寬鬆定義下進行的活動,很少人會追問運動的本質。但是創作是這樣嗎?舉例而言,我們常常秉持一個綜合性的標準:所謂的好作品,就是追求一個形式上特殊、然後產生某種轉化,然後又連結到某種已知的意義或是現實的作品。至於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哪一個只是附加的好處,我並不清楚。而且這比起以藝術現實為藝術的想法,並沒有好到多少。 假設我們想要進一詢問在這諸多定義之中,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那各種關於內容的說法,譬如透過藝術連結真善美、社會現實與人類歷史的率先會被排除,因為在我的經驗之中,藝術品是在處理內容,而不是內容本身。像是有好內容的作品可能有濫形式,有敗德的內容卻可能有好形式,後者在我看來當然更像是藝術品。 那趨向個人內在的解釋呢?如果藝術是一個面對自己的活動,事實上常常也是,那我們要如何跟別人討論呢?當我們說藝術很難有一個普遍的標準,這跟藝術只能心證還是有相當的距離。這就像我們討論觀念(譬如正義)跟說今天感覺天氣很冷,雖然都是主觀的,但在嚴格意義上是不同的知識範疇。還有一種說是說藝術是抒發自己,其實我很相信這一個,然而抒發自己的手段有很多,從大叫到唱詩都是,我們很難說這都是藝術。即使是好了,我們一樣要面對如何討論的問題。 所以最後我唯一能夠接受的,只能藝術是一種感性形式上的翻新。這也符合我們一般的經驗。創作者不管處理的題材、內容有高有低,有嚴肅有不嚴肅,但是共通的是發現一個從未有過的感性經驗,而這是世界上其它活動所無法替換的。 然後這裡仍然有問題,所謂的新,即使我們定義為「前所未見」,那仍然會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新的對象是誰?是創作者自己覺得新?還是觀者也要覺得新?如果只考慮創作者,那一個在與世隔絕小島上的藝術家每天一定覺得自己的作品很新。如果是後者,哪些觀者是我們要考慮的?是藝術家還是所有人? 另外一個也很...

類型學

貝克夫婦 最近幾年台灣超愛講類型學,但是我總是覺得哪邊不對勁。直到最近看一篇文章講deadpan跟貝克夫婦。裡面強調貝克夫婦的作品有一個特徵就是刻意降低環境細節,不論是社會的、文化的還是自然的(譬如有時間感的天光),他們甚至抹除可以作為比例尺的物件,好讓他們的東西看起來不是在一個具體的環境之中。如果我們跟The Americans,或是Edward Steichen的聯展The Family of Man放在一起看,他們都有一種從國族之中解放出來的心態。貝克夫婦的作品當然仍然是社會的,但是那個社會的知識(way of knowledge)是與觀看的方式(way of seeing)而非一些文化的符號緊密的聯繫在一起。 而台灣很多宣稱具有類型學的概念的作品,缺少了那個表現idea type的抽象氣質。他們並不是將許多東西並置,然後透過那種相似性,看出一個事物「形式」。反而比較像是拍攝一個已知的類別,然後方方面面的去表現它們在現實之中不同的特色。同時,我們也很喜歡帶入環境的線索,好像是在告訴觀看的人這些重複的事物,是某種區域美學的展現,這與貝克夫婦脫離特定時空的做法相異。最最最直觀上差異就是,貝克夫婦的東西明明是很deadpan的,但是不知道為何「台灣類型學」視覺上的張力都馬要很強。強到你會一直覺得你處在那個特定的時空,而不是抽象的某種理型世界之中。 當然也不是說一定要怎麼樣才是類型學,你也可以做一個作品然後完全沒有這些特徵,然後宣稱跟類型學有關,只是那個關聯就只是拍很多同類型的東西,然後構圖在中間,望文生義的程度其實跟觀念攝影就是講觀念差不多。

好照片要有故事性?

攝影鬼打牆之二是故事性,我猜應該是討論熱度數一數二的關鍵字。我們都聽過一個說法:「好照片要有故事性」,但實際上這個說法包含了好幾種不同的意思。有些人提的故事性是指要有一種戲劇的情節。有些人說的是要與現實有關係,譬如我拍這個人,要讓觀眾從照片中可以理解他的背景乃至於生命經歷。有些人說的故事是一種虛構的能力,這時就不一定是要有情節,或著是再現對象的現實處境,而是從現實之中創造、幻想出一個新的東西。 我們很明顯可以發現這幾種說法根本講的完全不同,甚至彼此衝突。譬如以故事為一種現實的延伸,跟故事作為一種虛構的技藝就有一種緊張的關係。而這個矛盾的現象根本上由於我們對於故事的不同理解產生。John Berger與Susan Sontag曾經有一場對談,他們從故事的起源說起,故事是一個在真實與幻想之間的奇特存在,而John Berger側重故事與真實的關係,故事是如何呼應了心中的情感與經驗。但是Susan Sontag提及故事的另一種型態,我們可以完全對故事沒有經驗,但是依然喜愛。 John Berger修正他的說法,將故事描述為撰寫者、記述者,與聽者三者之間主觀的交會。但是Susan Sontag說她無法感受到後兩者的作用(因此故事可以只是一個撰寫者的幻想,一種人文界的科幻小說)。Sunsan Sontag認為這或許這與「說/聽」故事與「寫/讀」故事的型態不同,將聽的過程中,讀者可以幻想自己同時是一個聆聽者,也是其中一個角色。Susan Sontag不同意John Berger混同「說」故事與「寫」故事。她認為一旦進入「寫」故事的歷程,那就是另一種型態的故事。譬如故事中有各種寫作形式的操作,像是將多個故事合在一起,類似於電影蒙太奇的手法。所以寫故事是一種相對於說故事飛躍的變化或擴張。 John Berger認為其實在說故事當中,也存在於這種多個故事並存的現象。Sonsan Sontag認為在程度上仍有不同,小說中可以打破時間性,對於某一小時並置的現象詳加描述,但是口說則不能。John Berger提出夢境以為比喻,夢中的每一件事似乎都是有意義的,就像故事一樣提供一個融貫的形式。而Susan Sontag對此感到不解,並懷疑為何故事必須要有意義,或是對於人生有所關係,這僅僅是故事的一種類型,還有許多故事並不會(需要)勾起特定的人生經驗。 原本的對談很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