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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本身不具有意義

在John Berger的一篇論文裡,他指出攝影本身並不具有意義,因為意義必須在脈絡之中產生,而攝影就其本身而言,是一種抽離脈絡的瞬間產物。要認為攝影有意義,就根據自然科學(特別是實證科學)的邏輯,相信意義是在事物本身之中,而且可被孤立地觀察,而非人文科學裡面,意義應該是與主體相關,在一個不確定的相對網路中形成。(我終於瞭解為什麼理工科玩攝影的比文科多) 但是我所接觸的現代攝影,在某個意義上是企圖削弱或是補足攝影在傳達意義上的劣勢,假如像片的產生的瞬間是「直接」的,是人無法干預的。那創作者就應該在事前的計劃、策略、溝通與事後的調校與裝裱上,展現操作的痕跡。但這樣的結果是,照片與繪畫的差異性就會越來越少,同樣都成為無數判斷下結果(只是繪畫的判斷存在於每一筆之中,而攝影的判斷則建立那些計劃與錯略上)。而攝影的本質,那個無法干預的瞬間,就會變得越來越不重要。

人文攝影獎

人文獎很ok啊,其實就像民歌比賽一樣,歌曲的主題、曲風與情調就已經決定好了,你去批評他的內容很狹隘不是很無聊嗎。我看到評審有一個說,人文就是人性跟文化,我們假設這句話成立,那他們的人性也很顯然就是人性當中一小部分,譬如誠懇、善良、滄桑。他們的文化也就是文化當中的一小部分,譬如鄉村、部落、常民。唯一可以說就是他們以為這些小部分是人性與文化的全部,然後再想像那些不處理這一小部分的人,就是不處理人性與文化,就是不人文。可能對他們來講,整個文學界只有劉墉、琦君或是狼圖騰之類算是人文吧。這不能不說是攝影界的一大超前,我們可有人文攝影獎ㄟ。 其實在攝影之中強調人文本來是有意義的,因為攝影有很大一部分真的跟人毫無關係,也就是攝影僅僅被當作一種向外的技藝,然後不涉及人的才思、性情、觀念、價值乃至種種潛藏、混屯的意識。如果辦一個人文攝影獎,真的能夠向內去發掘這些,雖然名字聽起來有點怪,但也是拓展不同的可能。只是在攝影中強調人文的人,常常都不太注意內在的種種複雜難解的部分,他們把人心視為一種簡單的單位,而非各種力量鬥爭的場合或中性一點說,一種幽微的機制,結果他們看起來注重人文其實最不人文,或著說他們講的就是小小的人文,那就辦一個小人文攝影獎,或善良人文攝影獎也很好。要不然老是說「在觀念、當代的時代,也是有人關心人文」,聽到這句話就會很錯愕,什麼時候處理觀念當代就不人文,那人文的範圍也未免太小了吧,這不是很可憐嗎。

慢慢的遠離一切

忽然覺得網路是如此的重要,如果沒有網路,當那些mtv台,最新的歐美日本唱片都不再來台灣,甚至於麥當勞都不拍台灣版的廣告,我們就會在一片黑暗之中自顧自的哀傷。但是好在我們有,所以透過spodify或是其他管道,我們多多少少了解一些消息,雖然知道終究有一塊巨大的東西遠離我們了,可是我們至少可以慢慢地目送離去。我記得我在成都的飯店當中,看到mtv台的時候那種興奮又沮喪的心情,好多歐日流行的音樂我都不知道,我甚至看到一些香港當代的樂手,真的爆好聽的。 曾幾何時,我們已經走出了世界,靜靜的作為一座東南亞的島嶼。樂觀地想,我們個人可以透過自己的心靈去接觸一切精緻的東西,但是我們也知道,那不再是一個舉手可得的,一個絲毫不顯得珍貴或是特別的資源。我們即使不是文青,也不得不珍而重之的看待那些僅有的資訊,因為一旦失去了就失去了。然後我又想到,階級之中不也是如此,我們表面上都會說階級這件事不重要,因為人可以自己努力。但是那種資源的差異與「平常」的程度是永遠不同的。 藝穗節的時候我經常去台北繁華的地帶,我看到他們理所當然地欣賞表演,理所當然的穿著好看,甚至理所當然思考我苦思而得的東西,然後我回到碧潭,就覺得比起波士頓與台北的距離還要遠。我很想說,那也不代表什麼,在一個更高的地方,我也可以達到,而且不會比較差。然而,為什麼我就必須去想像那一個更怎麼樣的地方呢,為什麼我不是自然而然的領受這一切。就像我很平常的喝咖啡,可是對有些人而言那可能是一種特殊的表現。 對於無法在心靈上參與一個普遍的人類世界,我沒有辦法不難過。也因此我會如此為溝通這件事而興奮,我並不是說讓人了解自己或是瞭解別人,而是因為溝通成為可能這件事,好像我們都相信有那樣一個世界。而看小說、電影與音樂在某個意義上,好像就是一種徵兆,一種普遍心靈偶而展現的神蹟。很文青的調調,但是本質上這跟旅遊愛好者希望共同去一個地方沒有不同。我們無法孤單的體驗世界,因為我們不確定那是否只是一種幻覺。 我常常看到我的朋友用藝文探詢一種真實生命的存在,當他們發現時,簡直比起火星上有水還令人興奮。想到這裡就很恐慌,因為我看得越來越少,就像是裝備越來越落後一樣。所以這時候就會胡亂的搜尋音樂電影,看看別人聽了什麼、看了什麼。 老一輩的人會說這是一種互相取暖自怨自艾的生態。但是他們沒有想過我們這一時代的哀傷,我們的困窘讓我們不期待一個...

媒材

小學的時候我們有美術跟美勞,美術就是指繪畫這類的,美勞就是要做東西,我很早就知道這兩件事對我而言完全不一樣,因為我美術都很強,美勞卻很弱,弱到老師都會唸我,怎麼差這麼多。為什麼想到這是因為最近開始想要為展覽做點東西的時候,我覺得我好像又回到了那個在美勞課徬徨無助的感覺,我真的不會做東西啊。像今天有個駐村藝術家給了我很多展覽的建議,她說要把攝影當成一個物件,老實說都馬很有道理,但是我就是對這件事很恐懼,然後接著我才會想有沒有不做勞作的藝術的理論基礎。 譬如我們把繪畫、雕塑這些存在已久的藝術視為一類,把不拘媒材的藝術視為另一類。我們很容易直觀上認為後者更有道理,因為暗示藝術不是媒材,藝術是使用媒材的某種道理。但是同樣的,媒材先行的藝術也可以標舉一種理論:藝術必須在媒材的實踐之中才得以產生,而這種實踐必需要長時間的浸潤。現階段我覺得這兩種看法都有道理,差別只在於你希望你個人的情緒介入藝術中多少。講白一點就是你覺得你個人的性向、愛好應不應該影響藝術媒材的選擇。如果是,那我們一直使用我們熟悉的東西再合理也不過,如果不是,我們就必須超越我們的習慣與愛好,去尋找一種更適合的媒材,即使我們不見得喜歡。 btw覺得做創作的好處之一就是可以假裝每天都很關心技術問題,要用創作體驗人生其實是一個假議題,如果真的要面對,不創作最能夠體驗了。但要說創作避世也太超過,我覺得藝術就是拉開一個距離,可能因此可以看得更清楚,但不可能體驗的更真切。

類型學

貝克夫婦 最近幾年台灣超愛講類型學,但是我總是覺得哪邊不對勁。直到最近看一篇文章講deadpan跟貝克夫婦。裡面強調貝克夫婦的作品有一個特徵就是刻意降低環境細節,不論是社會的、文化的還是自然的(譬如有時間感的天光),他們甚至抹除可以作為比例尺的物件,好讓他們的東西看起來不是在一個具體的環境之中。如果我們跟The Americans,或是Edward Steichen的聯展The Family of Man放在一起看,他們都有一種從國族之中解放出來的心態。貝克夫婦的作品當然仍然是社會的,但是那個社會的知識(way of knowledge)是與觀看的方式(way of seeing)而非一些文化的符號緊密的聯繫在一起。 而台灣很多宣稱具有類型學的概念的作品,缺少了那個表現idea type的抽象氣質。他們並不是將許多東西並置,然後透過那種相似性,看出一個事物「形式」。反而比較像是拍攝一個已知的類別,然後方方面面的去表現它們在現實之中不同的特色。同時,我們也很喜歡帶入環境的線索,好像是在告訴觀看的人這些重複的事物,是某種區域美學的展現,這與貝克夫婦脫離特定時空的做法相異。最最最直觀上差異就是,貝克夫婦的東西明明是很deadpan的,但是不知道為何「台灣類型學」視覺上的張力都馬要很強。強到你會一直覺得你處在那個特定的時空,而不是抽象的某種理型世界之中。 當然也不是說一定要怎麼樣才是類型學,你也可以做一個作品然後完全沒有這些特徵,然後宣稱跟類型學有關,只是那個關聯就只是拍很多同類型的東西,然後構圖在中間,望文生義的程度其實跟觀念攝影就是講觀念差不多。

太空片

攝影 汪正翔 有時不知道在瞎忙什麼,然後當一切都停下來,才會忽然發現世界完全沒有聲音。這是你在汲汲營營的時候不會發現的,你因為自己很忙的樣子,覺得必定有一個重要的主宰、一個全知的觀看者,一個受眾的存在,怎麼會沒有呢? 所有太空片的核心都是在於找到一個高級生物的同情理解,火星任務是這樣、星際效應也是這樣。最讓人感動的地方永遠是,作為一個人,竟然能到一個外於人的存在的善意。但同時弔詭的地方就在於,為什麼我們需要那樣的肯定?我們生活中旳確也充滿著善意,雖然小小的,但不能說不存在。所以我們並不是真的因為缺乏善意,而是所有的善意,或說更恆常的意義,都會因為這個或那個的原因,而相比於整個人生,像在一瞬之間消失。 所以我們想像一個不在人世之中善意存在,因為不在人世,所以他是恆常的,他的同情也是。然而這終究是不可行的,因為一個真正超越人世的存在是不可能有著人間意義的善意。或著就算是善意,我們也無從知曉,就像在歷史上神明的形象經常擺盪在人性與嚴峻兩端,這其實反映了我們對於善意與超越性的期待並不能兼得,而這個時代感覺又走向了親切的一面。 所以太空片最後的結局都是回到地球,即使那裡的一切看起來都渺小而短暫,但是那是我們唯一能擁有的,是具有人性的。我們只是需要偶而我們彷彿真的觸碰到那一個超越性的善意,然後我們就會有著勇氣,繼續的生活下去。 但是之後呢,每次我都會想,當主角回到了地球,他還會繼續發送電波至那未知的黑暗之中?他是否會忘記他最終回到了地球?忘記那個善意的超越存在並不存在?在一切未知的情況下,他可以把送出去的音訊當成回來的軌跡,把寂靜當成暫時,也就是意義的間隙。但是他曾經接近了,他就會知道存在這件事不是全有就是全無,想像的世界已經崩潰,善意無從附著,唯一能夠肯定的就是永遠的寂靜,永遠就是寂靜。

普查的觀點

拍照以來我最不習慣的就是一種普查的觀點。譬如拍一種建築,有人就會問為什麼只拍這個地方,拍一種活動,有人就會問你怎麼不拍更多人,拍一個事件,問你怎麼不拍久一點。這種力求在地區、人數與時間上都要越大越好的想法,並不是沒有道理,有些計畫適合這樣做,就像有些小說或電影要有很多資料很多田野,但不是所有的小說或是電影都需要這樣。不是所有描寫某一種現象的創作,都要進入一種盡量反應數量上現實的模式。更何況攝影本身的特性,本來就不適合「完整」的記錄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