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張雍《第一個十年》:鏡頭下,生活在當下或是他方?



文 / 汪正翔

周圍的生活是多麼平庸而死寂,真實的生活總是在他方
–韓波(Arthur Rimbaud)

《第一個十年》展出張雍在2003~2013在歐洲所拍攝的作品,有《定幕劇》系列,也有月初剛獲得紐約Eye Time 2013 攝影比賽首獎的《They/Ward 2 (她們/第二病房) 》系列,首次在台灣展出。

看完展覽,有幾個名詞在我腦中出現:「報導攝影」、「劇照」、「手工藝」以及「sentimental」。譬如拍攝精神病院的系列,就十分俱有報導攝影性格 。另外有些作品頗有手工藝的味道。《定幕劇》這一系列的裝裱,就像是美國家庭中常見的格言刺繡一樣。而照片兩兩相對的形式,也俱有裝飾的趣味性。但我覺得根本上,張雍創作的核心在於「sentimental」。他的作品很有感染力,不論主題、色彩乃至於文字都是充滿濃厚的情緒。

這樣說並不能解釋什麼,因為任何作品都帶有情緒。即便是冷峻如傑夫沃爾(Jeff Wall)或是無聊如艾格斯頓(Eggleston),他們的照片依然牽動觀者。甚而sentimental究竟如何在攝影中理解也是一個問題。我們可以翻譯成多愁善感,也可以說是俱有感染力,像爵士鋼琴大師Bill Evans的音樂曾被人這樣評論,此時就沒有什麼負面的意思。另外有一個傳統畫論常用的詞彙是「甜熟」,它所相對的大概是「生拙」,雖然聽起來有些老派,同時中國藝術與現代攝影也距離遙遠,但這最接近我看完張雍作品的感覺,也能解釋我對於這些動人的照片有些抗拒的原因。


我想由此來說明視覺的某種特性。一直以來我總是疑惑為什麼我們經常用味覺來形容視覺,但是卻很少用視覺去形容味覺,答案可能在於視覺給予人的感覺過於的迅捷直觀,以至於相關的詞彙也很簡單。所以如果人們要形容一種比較複雜的視覺經驗,就會借用其他的感官,譬如「刺眼」借用了觸覺。「單調」借用了聽覺,或是「甜熟」借用了味覺。當傳統文人使用「甜熟」一詞時,除了作為文人自別於工匠的策勵之外,其實也是針對此一事實:視覺經驗是危險的。因為視覺經驗是如此直觀,然而許多複雜的經驗都必須透過延遲才能獲得,所以不分古今,藝術家總會在一定程度上讓畫面不那麼容易領受。傳統繪畫當中震顫的筆觸,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種延遲視覺快感的方式。又如現代冷調(deadpan)的攝影作品,其實也是基於同樣的邏輯。由視覺經驗的直觀也帶來類型的刻板印象。人傾向常常會以我們第一時間所得到的感受為正確的感受,之後不論我們有再多理解,通常只是依循第一時間的經驗加以修正。

張雍的照片絕對稱不上刻板或是簡單。 他所傳達的是一種對當下生命細膩的品味。詩人韓波說:「真實的生活應該總是在他方」,這是一個對於人的存在狀態的隱喻,並非可以依靠勵志得以解決,但是透過張雍的鏡頭,生活變得輕盈而有質地,因為有細微的光線穿梭其中,帶有深沈意味的表情在我們面前低首。像是有一張照片嬰兒在鏡頭前的微光中凝望,好像他在生命之初即思索生命的本質。沒有什麼比起這個更能暗示生命本身是喜悅而有意義的。還有那些「他者」們,不論是嬰兒、病人、異國的農夫,或是異國情調本身,都在在的加強「我們」與「此刻」的生命是真實不虛的(旅行給人的喜悅也在於此處),即便是瘋狂,都因為存在而充滿了趣味。

但正是如此,張雍照片對於我而言仍然俱有某種危險。我們可以拿《They/Ward 2 (她們/第二病房) 》與Marry Ellen Mark的《81Ward》相比較,後者所呈現的畫面無疑驚駭的多,那些醫療體制的虐待或是精神病患者的攻擊性,都是張雍作品所未見。即使與侯聰慧拍攝龍發堂的系列相比較,後者也沒有刻意的呈現殘酷的事實,但整個畫面充滿了瘋狂,不像張雍的照片穩定而精細。換言之,張雍選擇呈現的是一種溫情且美麗的畫面,它能帶給我們一點刺激,但不會讓我們受到驚駭。的確就張雍的觀點,他關注的始終是人–在攝影表現上這可能意味著細微的表情、生動的肢體,讓觀者足以體會被攝者的情緒,進而把他當作一樣的個體。這是極為了不起的成就,尤其他在這樣典型的題材當中仍然傳達豐富的感受。但如果「人」的形象預先被設定為觀者可以接受的類型,甚而「美」也變成視覺容易接受的形式,那觀者在感受到愉悅之後就很難再去想像什麼。


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觀察,張雍作品也有劇照的風格,每一個鏡頭都透過角色然後參與了情節。我想起約翰伯格(John Berger)在《另類的出口》曾指出攝影捕捉錄影的片段,這是攝影有別於其他媒材之處,它可以輕易地斷開時空的連續,讓我們注視平常在時序歷程中難以注視的事物。但有時這並非如此輕易,因為我們對於片段的畫面仍然會一種完形的聯想,讓片段就不再是片段。張雍的照片像是錄影一樣,他讓我看見我們習見的事物在脈絡中的樣子,強化了我們已有的情緒。而有如分鏡的安排形式,以及照片的暗角與柔焦那都增強了照片向動態視覺經驗的聯繫,而意料之外的感覺就很難被觸發。

我認為張雍所傳達的是一種在文字與經驗世界中已經很成熟的類型感受。所以張雍的照片儘管抒情,卻無法讓我深入他的內心。他是記錄一種外在世界所熟悉的內在風景(這也是這些照片並不感覺私密的原因)。一方面它豐富了我們既有的經驗,但另一方面,這些照片卻仍然符合種種由文字與經驗所建立的類型。我甚至可以直接透過張雍的文字來得到相近的感受。即便照片在視覺上有加強的作用,但此時照片就是作為一種肯定而不是疑問的工具。而當攝影成為一種肯定,一點點的柔美都容易蔓延開來。


也許最終讓我對這些照片缺乏感受的原因是生命態度的不同。如果我們熱愛生命,喜歡遊歷四方,活在當下(其實這也正是我們對於攝影師一般的想像)。我們就會從張雍的照片中得到感動。所謂類型也並不會是一個問題,因為當下的生命確實是充滿許多類型,譬如母親、小孩、正常人與病人等等。而由類型所產生的紐帶常常是情感的依託所在。但如果我不相信這個,這些視覺上的愉悅就會顯得過於甜美,而類型像是一種桎梏,因為真實的生活在他方。


張雍:第一個十年/攝影錄像個展
時間|2013/12/28 ~ 2014/2/16
地點|台北索卡藝術中心(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57號2F-1)

原刊載:ARTalks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誰能告訴我創作是什麼?

最近在想一個笨問題,到底創作是什麼呢?通常我們都是觀察到一些已經成名藝術家是老師或是前輩,然後從他們的行為與作品當中,得到一個模糊的創作定義。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就會發現這樣行不通。當討論藝術的時候,我常常覺得我們到底是不是在說同一件事情。於是我們開始思考各種創作的定義,譬如面對自己、表現自己、證明存在、發現真實、視覺刺激、得到滿足、人類本質或是融貫說、形式說這類的答案。 如果我們抱持著藝術可以有多種定義或甚至不必定義,那其實問題也就結束了。譬如運動也是一個在寬鬆定義下進行的活動,很少人會追問運動的本質。但是創作是這樣嗎?舉例而言,我們常常秉持一個綜合性的標準:所謂的好作品,就是追求一個形式上特殊、然後產生某種轉化,然後又連結到某種已知的意義或是現實的作品。至於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哪一個只是附加的好處,我並不清楚。而且這比起以藝術現實為藝術的想法,並沒有好到多少。 假設我們想要進一詢問在這諸多定義之中,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那各種關於內容的說法,譬如透過藝術連結真善美、社會現實與人類歷史的率先會被排除,因為在我的經驗之中,藝術品是在處理內容,而不是內容本身。像是有好內容的作品可能有濫形式,有敗德的內容卻可能有好形式,後者在我看來當然更像是藝術品。 那趨向個人內在的解釋呢?如果藝術是一個面對自己的活動,事實上常常也是,那我們要如何跟別人討論呢?當我們說藝術很難有一個普遍的標準,這跟藝術只能心證還是有相當的距離。這就像我們討論觀念(譬如正義)跟說今天感覺天氣很冷,雖然都是主觀的,但在嚴格意義上是不同的知識範疇。還有一種說是說藝術是抒發自己,其實我很相信這一個,然而抒發自己的手段有很多,從大叫到唱詩都是,我們很難說這都是藝術。即使是好了,我們一樣要面對如何討論的問題。 所以最後我唯一能夠接受的,只能藝術是一種感性形式上的翻新。這也符合我們一般的經驗。創作者不管處理的題材、內容有高有低,有嚴肅有不嚴肅,但是共通的是發現一個從未有過的感性經驗,而這是世界上其它活動所無法替換的。 然後這裡仍然有問題,所謂的新,即使我們定義為「前所未見」,那仍然會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新的對象是誰?是創作者自己覺得新?還是觀者也要覺得新?如果只考慮創作者,那一個在與世隔絕小島上的藝術家每天一定覺得自己的作品很新。如果是後者,哪些觀者是我們要考慮的?是藝術家還是所有人? 另外一個也很...

類型學

貝克夫婦 最近幾年台灣超愛講類型學,但是我總是覺得哪邊不對勁。直到最近看一篇文章講deadpan跟貝克夫婦。裡面強調貝克夫婦的作品有一個特徵就是刻意降低環境細節,不論是社會的、文化的還是自然的(譬如有時間感的天光),他們甚至抹除可以作為比例尺的物件,好讓他們的東西看起來不是在一個具體的環境之中。如果我們跟The Americans,或是Edward Steichen的聯展The Family of Man放在一起看,他們都有一種從國族之中解放出來的心態。貝克夫婦的作品當然仍然是社會的,但是那個社會的知識(way of knowledge)是與觀看的方式(way of seeing)而非一些文化的符號緊密的聯繫在一起。 而台灣很多宣稱具有類型學的概念的作品,缺少了那個表現idea type的抽象氣質。他們並不是將許多東西並置,然後透過那種相似性,看出一個事物「形式」。反而比較像是拍攝一個已知的類別,然後方方面面的去表現它們在現實之中不同的特色。同時,我們也很喜歡帶入環境的線索,好像是在告訴觀看的人這些重複的事物,是某種區域美學的展現,這與貝克夫婦脫離特定時空的做法相異。最最最直觀上差異就是,貝克夫婦的東西明明是很deadpan的,但是不知道為何「台灣類型學」視覺上的張力都馬要很強。強到你會一直覺得你處在那個特定的時空,而不是抽象的某種理型世界之中。 當然也不是說一定要怎麼樣才是類型學,你也可以做一個作品然後完全沒有這些特徵,然後宣稱跟類型學有關,只是那個關聯就只是拍很多同類型的東西,然後構圖在中間,望文生義的程度其實跟觀念攝影就是講觀念差不多。

好照片要有故事性?

攝影鬼打牆之二是故事性,我猜應該是討論熱度數一數二的關鍵字。我們都聽過一個說法:「好照片要有故事性」,但實際上這個說法包含了好幾種不同的意思。有些人提的故事性是指要有一種戲劇的情節。有些人說的是要與現實有關係,譬如我拍這個人,要讓觀眾從照片中可以理解他的背景乃至於生命經歷。有些人說的故事是一種虛構的能力,這時就不一定是要有情節,或著是再現對象的現實處境,而是從現實之中創造、幻想出一個新的東西。 我們很明顯可以發現這幾種說法根本講的完全不同,甚至彼此衝突。譬如以故事為一種現實的延伸,跟故事作為一種虛構的技藝就有一種緊張的關係。而這個矛盾的現象根本上由於我們對於故事的不同理解產生。John Berger與Susan Sontag曾經有一場對談,他們從故事的起源說起,故事是一個在真實與幻想之間的奇特存在,而John Berger側重故事與真實的關係,故事是如何呼應了心中的情感與經驗。但是Susan Sontag提及故事的另一種型態,我們可以完全對故事沒有經驗,但是依然喜愛。 John Berger修正他的說法,將故事描述為撰寫者、記述者,與聽者三者之間主觀的交會。但是Susan Sontag說她無法感受到後兩者的作用(因此故事可以只是一個撰寫者的幻想,一種人文界的科幻小說)。Sunsan Sontag認為這或許這與「說/聽」故事與「寫/讀」故事的型態不同,將聽的過程中,讀者可以幻想自己同時是一個聆聽者,也是其中一個角色。Susan Sontag不同意John Berger混同「說」故事與「寫」故事。她認為一旦進入「寫」故事的歷程,那就是另一種型態的故事。譬如故事中有各種寫作形式的操作,像是將多個故事合在一起,類似於電影蒙太奇的手法。所以寫故事是一種相對於說故事飛躍的變化或擴張。 John Berger認為其實在說故事當中,也存在於這種多個故事並存的現象。Sonsan Sontag認為在程度上仍有不同,小說中可以打破時間性,對於某一小時並置的現象詳加描述,但是口說則不能。John Berger提出夢境以為比喻,夢中的每一件事似乎都是有意義的,就像故事一樣提供一個融貫的形式。而Susan Sontag對此感到不解,並懷疑為何故事必須要有意義,或是對於人生有所關係,這僅僅是故事的一種類型,還有許多故事並不會(需要)勾起特定的人生經驗。 原本的對談很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