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汪正翔 我對於「攝影」的了解,是從Stephen Shore的The Nature of Photography開始。當然我之前就拍過照,可是我不曾思考過攝影獨特的地方。書的內容其實很簡單,他告訴讀者大部分的創作者面對的世界是一團混亂,而攝影師是如何利用攝影媒材的特性,包括平面性(照片是平面的媒材)、視角、邊框、景深與線性透視等等來重新組織這個世界。這背後其實隱藏了一種西方人獨有的世界觀,他們希望透過認識論進而討論本體。而攝影被假設成一雙天真的眼睛,能夠讓人接近世界的真實。 但如果我們先不考慮這麼複雜,這些特性也可以簡單視為攝影獨有的語言,就像音符之於音樂。或是文字之於文學。所以如果有一個攝影作品,它的意涵完全與攝影語言無關(但不代表沒有攝影語言,因為這是不可能的),譬如照片蘊含著濃厚的故事性,那它仍然可能是一個好的藝術作品,但是在攝影創作上卻比較難以討論。就像傳統上我們認為藝術錄像的目的在探討影像本質,而一般錄像可能目的在再現真實。 但另一方面,這也不代表創作者只能使用這些語言。譬如許多攝影作品他真正的意涵其實是透過「圖符」(icons)來表達。而所謂「圖符」必然是放在文化脈絡中才能夠呈現。像是赫赫有名的Gursky拍攝商店的作品,若脫離整個資本主義社會恐怕就很難深入其意義。還有一種情況是,攝影者特別凸顯少數的攝影語言,譬如淺景深(如外拍)或是平面化(如小日子),這兩種相對的特質都會讓人覺得視覺上愉悅,因為這本來就是攝影獨有的特性,我們平時很難利用肉眼感受到淺景或是前後景並置的平面感,而人對於罕見的畫面總是會得到快感。但是如果上述的特性普遍的應用以至於我們無法發現它與個別主題的關係,那此時這些特性就比較像是某種裝飾,如同畫框一樣,它與內容即便有關係,就像創作者仍會考量畫框一樣,但那關係畢竟是淡薄的。而當我們根據某一種攝影特性的發揮,來判斷作品的好壞或風格,那其實就像從畫框判斷畫作一樣。 其實對於大多攝影者,很少會在照相的時候想到這些。我們會在心裡告訴自己某些特性是討喜的,譬如淺景、平面化或是濃豔的色調。但是更多時候我們會想如何表現對象。而這時候場景與動作通常是更常想到。如果一個人談及家庭,那我們可能想將他放置在一個空間之中,呈現安適的感覺。如果一個人有強烈個性,譬若一個社會運動者,那我們就會想將她放在一個直直的線條旁邊,而非表現一種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