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我做

一直以來想做的事情其實是提出一種新的看法。為什麼會想要有新的看法,就是對於現在所了解的一切覺得仍然不滿意。基本上,拍照久一點之後,自己也會去想像一個藉由攝影就可以是藝術,而不是攝影達成藝術的方法。所以我們或多或少都會讓自己從攝影這個器材本身的特性出發,就像幾十年前的現代主義攝影家一樣,我們會注意攝影非人的視角,注意攝影與真實曖昧的關係,乃至於攝影活動與社會獨特的脈絡關係。如果厲害一點、敏銳一點,加上天份與努力,我們就可以達到一個從攝影出發,但是也是藝術的東西。假設我們可以達到,但還是覺得不對勁。

有幾個可能的解釋,一個是攝影本身的特性被開發的差不多了,就算厲害到像Thomas Ruff或是Gursky那樣,事實上我們也不會覺得驚駭。但是這僅僅是一個習慣的問題嗎?還是說因為攝影不短做什麼都可以在藝術世界中被理解,所以我們覺得攝影沒有完成自己的藝術,攝影只是成為了藝術。當我們想到這一點,整個問題就轉向為整個藝術世界運作的方式,譬如攝影如何被陳設、攝影如何被討論、攝影如何被販賣這種種。換句話說,不只是攝影本身夠不夠驚駭的問題,而是不管怎麼樣驚駭的東西,好像進入藝術之中就會變成那樣。

這兩個問題都不容易有一個答案,不管是攝影本身可不可能開發新的、出於自身特性的創作,還是攝影是不是被整個陳舊的藝術體制所稀釋,如果我們沒有花相當多功夫的研究的話。通常這時候,我們會回到一個比較「健康」的看法:那我們就做自己想做的就好,所以不管是攝影還是利用其他的媒材,只要我們完成自己心中的目標,或著更藝術一點的說法,我們將我們心中某種靈感、衝動與情緒轉化,總之,在個人的意義上,這些問題好像都不那麼重要。因為藝術可以對於個人有價值那就會有價值,這是藝術家與廚師不同的地方。

可是我覺得這個解答來得太快了,確實我們對於攝影的可能性與藝術體系的弊病這些問題難以有立即的回答,但是我們也無法心安理得地回到個人的世界,其中原因是在於,我們並不真的知道個人是什麼。我們以為我個人想做什麼,那就是一種個人的表現,先不談「個人」這件事如何被各種先驗的或是外在的概念所決定,還有一種事情比起「我想做什麼」更為個人,那就是「我做」,因為後者較諸於前者更不需要對於外在世界(即使是一個作為回答者的自己)交代。我想做,而不是我因為什麼目標想做。

因為這一個目標,討論什麼手段可以符合個人(即使沒有人會去檢視你)其實是沒有意義的問題。有意義的問題是如何可以「我想做」或是「我做」。而回到之前所說對於現有的一切覺得不滿足的真正原因不是太多事情都值得懷疑,而是太多事情看起來都不值得懷疑,太多時候我們進入藝術之中就會覺得想要努力地精進、努力地掌握,即使這些都是對的,但是我們不會在這個當下出現「我想」這件事。我們也是想沒錯,但是精確的說,是覺得這些東西是對的,所以我們才會想,這實際上是認同。然後也如同前述,我們去掉這些之後,也不會得出一個剩下就是我們自己真正的想要的。

我的確在說的是「主體」這件事,而讓我覺得不是主體的原因就是創作已經被安排在各種目標規則之中,創作行為變成手段,創作者也是。而攝影,如果一定要講這個東西特別的意義是,他是自我之外一點點外贅,它沒有複雜到可以帶領我們去外在或是內在的某個地方。所以關於攝影,也許真正的問題不是如何拍攝「事物本來的樣子」,而是我如何「就是我這樣」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誰能告訴我創作是什麼?

最近在想一個笨問題,到底創作是什麼呢?通常我們都是觀察到一些已經成名藝術家是老師或是前輩,然後從他們的行為與作品當中,得到一個模糊的創作定義。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就會發現這樣行不通。當討論藝術的時候,我常常覺得我們到底是不是在說同一件事情。於是我們開始思考各種創作的定義,譬如面對自己、表現自己、證明存在、發現真實、視覺刺激、得到滿足、人類本質或是融貫說、形式說這類的答案。 如果我們抱持著藝術可以有多種定義或甚至不必定義,那其實問題也就結束了。譬如運動也是一個在寬鬆定義下進行的活動,很少人會追問運動的本質。但是創作是這樣嗎?舉例而言,我們常常秉持一個綜合性的標準:所謂的好作品,就是追求一個形式上特殊、然後產生某種轉化,然後又連結到某種已知的意義或是現實的作品。至於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哪一個只是附加的好處,我並不清楚。而且這比起以藝術現實為藝術的想法,並沒有好到多少。 假設我們想要進一詢問在這諸多定義之中,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那各種關於內容的說法,譬如透過藝術連結真善美、社會現實與人類歷史的率先會被排除,因為在我的經驗之中,藝術品是在處理內容,而不是內容本身。像是有好內容的作品可能有濫形式,有敗德的內容卻可能有好形式,後者在我看來當然更像是藝術品。 那趨向個人內在的解釋呢?如果藝術是一個面對自己的活動,事實上常常也是,那我們要如何跟別人討論呢?當我們說藝術很難有一個普遍的標準,這跟藝術只能心證還是有相當的距離。這就像我們討論觀念(譬如正義)跟說今天感覺天氣很冷,雖然都是主觀的,但在嚴格意義上是不同的知識範疇。還有一種說是說藝術是抒發自己,其實我很相信這一個,然而抒發自己的手段有很多,從大叫到唱詩都是,我們很難說這都是藝術。即使是好了,我們一樣要面對如何討論的問題。 所以最後我唯一能夠接受的,只能藝術是一種感性形式上的翻新。這也符合我們一般的經驗。創作者不管處理的題材、內容有高有低,有嚴肅有不嚴肅,但是共通的是發現一個從未有過的感性經驗,而這是世界上其它活動所無法替換的。 然後這裡仍然有問題,所謂的新,即使我們定義為「前所未見」,那仍然會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新的對象是誰?是創作者自己覺得新?還是觀者也要覺得新?如果只考慮創作者,那一個在與世隔絕小島上的藝術家每天一定覺得自己的作品很新。如果是後者,哪些觀者是我們要考慮的?是藝術家還是所有人? 另外一個也很...

類型學

貝克夫婦 最近幾年台灣超愛講類型學,但是我總是覺得哪邊不對勁。直到最近看一篇文章講deadpan跟貝克夫婦。裡面強調貝克夫婦的作品有一個特徵就是刻意降低環境細節,不論是社會的、文化的還是自然的(譬如有時間感的天光),他們甚至抹除可以作為比例尺的物件,好讓他們的東西看起來不是在一個具體的環境之中。如果我們跟The Americans,或是Edward Steichen的聯展The Family of Man放在一起看,他們都有一種從國族之中解放出來的心態。貝克夫婦的作品當然仍然是社會的,但是那個社會的知識(way of knowledge)是與觀看的方式(way of seeing)而非一些文化的符號緊密的聯繫在一起。 而台灣很多宣稱具有類型學的概念的作品,缺少了那個表現idea type的抽象氣質。他們並不是將許多東西並置,然後透過那種相似性,看出一個事物「形式」。反而比較像是拍攝一個已知的類別,然後方方面面的去表現它們在現實之中不同的特色。同時,我們也很喜歡帶入環境的線索,好像是在告訴觀看的人這些重複的事物,是某種區域美學的展現,這與貝克夫婦脫離特定時空的做法相異。最最最直觀上差異就是,貝克夫婦的東西明明是很deadpan的,但是不知道為何「台灣類型學」視覺上的張力都馬要很強。強到你會一直覺得你處在那個特定的時空,而不是抽象的某種理型世界之中。 當然也不是說一定要怎麼樣才是類型學,你也可以做一個作品然後完全沒有這些特徵,然後宣稱跟類型學有關,只是那個關聯就只是拍很多同類型的東西,然後構圖在中間,望文生義的程度其實跟觀念攝影就是講觀念差不多。

好照片要有故事性?

攝影鬼打牆之二是故事性,我猜應該是討論熱度數一數二的關鍵字。我們都聽過一個說法:「好照片要有故事性」,但實際上這個說法包含了好幾種不同的意思。有些人提的故事性是指要有一種戲劇的情節。有些人說的是要與現實有關係,譬如我拍這個人,要讓觀眾從照片中可以理解他的背景乃至於生命經歷。有些人說的故事是一種虛構的能力,這時就不一定是要有情節,或著是再現對象的現實處境,而是從現實之中創造、幻想出一個新的東西。 我們很明顯可以發現這幾種說法根本講的完全不同,甚至彼此衝突。譬如以故事為一種現實的延伸,跟故事作為一種虛構的技藝就有一種緊張的關係。而這個矛盾的現象根本上由於我們對於故事的不同理解產生。John Berger與Susan Sontag曾經有一場對談,他們從故事的起源說起,故事是一個在真實與幻想之間的奇特存在,而John Berger側重故事與真實的關係,故事是如何呼應了心中的情感與經驗。但是Susan Sontag提及故事的另一種型態,我們可以完全對故事沒有經驗,但是依然喜愛。 John Berger修正他的說法,將故事描述為撰寫者、記述者,與聽者三者之間主觀的交會。但是Susan Sontag說她無法感受到後兩者的作用(因此故事可以只是一個撰寫者的幻想,一種人文界的科幻小說)。Sunsan Sontag認為這或許這與「說/聽」故事與「寫/讀」故事的型態不同,將聽的過程中,讀者可以幻想自己同時是一個聆聽者,也是其中一個角色。Susan Sontag不同意John Berger混同「說」故事與「寫」故事。她認為一旦進入「寫」故事的歷程,那就是另一種型態的故事。譬如故事中有各種寫作形式的操作,像是將多個故事合在一起,類似於電影蒙太奇的手法。所以寫故事是一種相對於說故事飛躍的變化或擴張。 John Berger認為其實在說故事當中,也存在於這種多個故事並存的現象。Sonsan Sontag認為在程度上仍有不同,小說中可以打破時間性,對於某一小時並置的現象詳加描述,但是口說則不能。John Berger提出夢境以為比喻,夢中的每一件事似乎都是有意義的,就像故事一樣提供一個融貫的形式。而Susan Sontag對此感到不解,並懷疑為何故事必須要有意義,或是對於人生有所關係,這僅僅是故事的一種類型,還有許多故事並不會(需要)勾起特定的人生經驗。 原本的對談很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