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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紐約摔一跤

之前在紐約曾經跌了一跤,結果右手中指受傷,留下了一個像半月的疤,如今從外觀上已經完全看不出來。可是每當我觸碰到東西的時候,指尖就會有一種異樣的感覺,好像那裡的肌肉組織已經改變,好像有一道縫,潛藏在我的表皮之下。因為這樣的緣故,我整個觸碰經驗完全改變,我摸到任何東西,我第一時間都會去感受到手指,然後再感受到事物的觸感,對我來講這超級奇妙。

不過重點並不在這件事,而是我想到當我寫到這裡,如果是往多愁善感的方向走,就應該用這個傷疤去隱喻人生中有些事情看起來好像過去,但實際上永遠記在心裡。如果往理智方向走,那就應該去檢討這種煽情,然後得出一個生活中細微的小暗示與真正人生毫不相干的結論。我記得董啟章的衣魚就是反反覆覆依違在這兩者之間。

那並不是因為想太多的緣故,而是有些時候對於媒材或是對於自己已經感到厭煩,或是覺得走到一個極限,你就會想說在那之上還有沒有什麼。通常這時候就會為自己去尋找某種思考上的極限,由兩個看似對立的座標所構成,然後再試圖超越。

我就這樣開始想我的手指,然後我發現在最一開始的經驗,其實既不感性也不懷疑。我純粹是覺得那是一個很奇妙的感受,好像在我與事物之間,有一個中間性質的東西,它一方面像是我的肢體,但另一方面又像是多加出來的東西。對現在的我而言,創作其實應該是這種樣子,至於讓感性延伸,或是反思某個問題,好像都是後來的事情。創作不應該在座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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