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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觀上我們都會覺得藝術是直觀的

直觀上我們都會覺得藝術是直觀的、是看不懂的,這其實有道理,但是同時我們又會去解釋、分析藝術,要求藝術反映某種脈絡、恪守某種規則,這恰恰是與直觀相牴觸。特別是每次我看台灣當代藝術一些討論,一方面絕口不談藝術是什麼,你如果問,一定有人會笑你藝術根本沒有定義,但是另一方面,對於畫框多一公分少一公分,燈光左邊一點點右邊一點點就篤定的不得了。這實在太奇怪了。

會造成這樣現象有一個原因是,藝術是不能懂的這個狀態讓人感到疑慮,它讓人聯想到亂搞。為了維持藝術的某種品質與位階,我們不得不在藝術是直觀的這樣的前提之上又疊加上一堆東西,譬如意義、感性、社會性、歷史文化、形式與目的的協調等等。

但我懷疑這一切可能都搞錯了,區分不可理解的藝術與亂搞的藝術,關鍵並非在於藝術仍然有某種道理,而是亂搞仍然有道理。譬如杜象跟谷關的空氣。為了證明前者才是藝術,於是人們強調杜象有藝術史的脈絡、有形式上優美的考量。可是我們只要想想杜象那個人,想想他雞歪的口氣,這些理由恰恰是他反對的。在他看來,谷關的空氣瓶相形之下恐怕才是可理解的,它有一個鮮明的訴求(空污),有一些因襲的格式與字體。事實上所有的亂搞都是可分析的,而藝術反而不是,這才是藝術困難的地方。

這個規則也適用於檢驗自我的感受,我們常常把藝術難以名狀的存在狀態與這個混淆了。確實很多感受表面上也是無法分析的,但是它實際上卻是最可理解的結果。譬如我們在某段時間偏好某種顏色,結果發現那是一種當季的流行。把這種狀態跟藝術所追求的不可分析等同在一起,就會陷入一危險,那就是我實際上是接受一種可分析的「習慣」,可是我們以為那是直觀,是自我的感受。

另外一個讓我們無法割捨可理解的藝術觀的原因,是我們不願意割捨藝術批評。假設藝術是不可分析的,那藝術評論要吃土嗎?會有這個顧慮是因為我們以為藝術評論的價值是賦予作品藝術性,但其實剛好相反。評論是對於作品的分析,就本質上是在消滅藝術,把不可化約的作品化約為一種可理解的內容(有各種參照、脈絡、形式的考慮等等)。溫和一點說,評論家不能說出作品的好,就算說出來,那也不會是作品的好。

這樣講起來評論者好像是創作的敵人,但反過來說,若不是透過這樣的工作,我們並不確定一件作品是否真的不可分析。譬如對於非藝術專業的人而言,他們不懂的範圍很大,所以只要覺得不可理解的作品,他們就會說那是藝術,又或著將某種外在灌輸的成見,當成自身的直觀。但是對於嫻熟藝術作品的人,他們不懂的範圍小,挑惕的程度高,所以如果有一兩件作品讓他們無法置喙,那就「或許有更高的可能」是藝術。這事實上也符合我們的常識,我們總是想要看到讓我們覺得眼睛一亮、無以名之的東西。當然認真講下去,藝術是不是就此變成一種好奇務新的進化大賽,這又更複雜啦。

但至少,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我們不應該期待看懂藝術,而是應該期待我們看不懂藝術,而這件事比想像中困難。我們之所以覺得我們很容易看不懂藝術,那是因為我們看得懂的範圍很窄,或是看不懂的定義太寬廣。又或著我們不曾經驗無法解釋但是又有道理的東西,也是一個不可分析,「就這樣」的存在。於是我們退回到主觀與客觀的兩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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