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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蔡英文到布希亞

前陣子有一張蔡英文在巡視災區時微笑的照片,後來發現這一張照片有一個未裁切的版本。本來這是一個討論攝影性質的好機會,但是在台灣卻激起一堆政治魔人的情緒。在這篇文章中我想從蔡英文到底誠不誠懇的問題稍微回到影像本身,看看過去有什麼樣的觀點是可以在此印證。

為了避免政治魔人亂入,我舉另一個國外有名的微笑照片。阿富汗戰爭的時候曾經爆出一件大事,就是有個長相甜美的美國女大兵在一個戰俘死屍旁邊微笑並且比一個讚。這張照片成為了美國阿布格萊布監獄虐囚事件(Abu Ghraib torture and prisoner abuse)最具代表性的一張,它是如此有力的證實美軍的冷血無情,沒有裁切,也沒有後製。

但是有一個美國紀錄片導演莫里斯(Errol Morris)不知道哪根筋不對,他覺得這張照片有問題,真實原因可能是,他曾被人指控紀錄片有造假,所以他寫了一大本書《所信即所見》,告訴我們真假有多難判斷。書中討論了許多知名的案例,譬如芬頓(Roger Fenton)的《死蔭幽谷》與羅斯坦(Arthur Rothstein)的牛頭枯骨,另外有一章就在討論那個比讚的女大兵照片。據作者研究,這張照片不能完全解釋為美國大兵真正的開心。因為他尋訪專家,發現其實人在真正開心的時候,眼睛上方的一小片肌肉會緊縮。反之,如果僅僅是出於一種社交理由而微笑,那個肌肉就無論如何都不會動。而阿布格萊布的女大兵就此看來只是一個社交性的微笑比讚。

這個研究我覺得蠻...蠻不知道怎麼講的。但是它反映一種柯南式的心態:真相只有一個,不論照片有多麼可疑,透過細微的探求,我們總能挖掘出照片記錄下的東西,也就是真實。某種程度上,這也接近我們常識上的看法:即便照片多麼容易受到拍照的時機、角度、搭配的文字、事後的裁切等等影響,照片總是說出什麼,只是說出的內容與我們一開始所想往往很不一樣。

與「總有真實」觀點相對的就是攝影評論家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她的態度剛好倒過來,她不是去發現照片總能描述什麼,而是強調照片總是說不出什麼。譬如她舉越戰時候一張美國大兵操作機槍的照片。它竟然先後被徵兵與反戰團體使用,只因為搭配了不同的文字。另外一個例子是她對於照片傳達痛苦的質疑,她一再強調照片不能代言真實對象的痛苦。所謂的苦難照片最終只是作為一種驚駭,然後逐漸讓人道德麻痺。

與她持相近觀點的是美國攝影師瑪莎羅斯勒(Martha Rosler),她反對傳統的紀實攝影師,總是前去一個地方,宣稱發現這邊的人的悲慘。她認為照片根本沒有辦法「呈現」或是「代言」一個真實的處境。這只是一種雙重的剝削,讓當地民眾為現實所迫之外,又被鏡頭壓迫。因此,她自己的照片既不拍攝窮困地區的人們,也不代言一個整體的事實。如果回到總統微笑照片的討論,桑塔格跟羅斯勒應該會從根本上認為就算拍攝到一個人哀戚神情也無法反映當地真實的痛苦。

蘇珊桑塔格說法影響了很多西方影像評論家,他們談論照片的起手式就是懷疑照片,以致於甚至有人覺得為什麼攝影評論家都很恨攝影。想當然這也會激起一股反動。茱蒂絲巴特勒(Judith Butler)在《戰爭之框》中就反駁蘇珊桑塔格的說法。細節不論,重點是她強調照片總能夠「描述」什麼。這個觀念與《所信與所見》是接近的。但是我們切記,這跟政治魔人看到照片,認為這張照片就是在說這個是截然不同的觀點。Judith Bulter在強調照片描述功能的同時,她並不否認照片本身充滿了歧義、曖昧。

第三種可以讓我思考照片與真實關係的是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他提出的「擬像」之說表面上好像是在講真實是虛假的,所以跟上一種總是懷疑的觀點很像。但其實他說的更像是虛假是真實的。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這才能解釋蘇珊桑塔格為什麼這麼討厭他,後者的主張是將ㄧ切扯平,而前者痛恨這種後現代的說法。在“Simulacra and Simulations”一文中布希亞舉了一個蠻好笑的例子。他說假設有一個人很自覺地要「扮演」搶銀行,結果是他還是會把銀行裡的顧客嚇到心臟病發,他還是可能會被警衛打死。按照「總有真實」這一派的觀點,這個比喻太誇張了,因為我們還是可以去比較這個扮演搶匪的人,跟真實搶匪在面部肌肉、肢體動作上面的不同,說出這個笑是冷笑,那個笑是演員的假笑。

但是布希亞說的不是人無法分辨真實,而是真實是建立在「擬像」之上。因為對於觀看的人而言,他們對於搶劫最真實的判斷可能就來自於電影,所以一個演搶匪的人,其實就是一個真實搶劫的人。乍聽之下這也許有點荒謬,但事實上在當代社會之中,所謂的「真性情」往往就是建立一種複製影像的模仿上,譬如電影、漫畫與MV。這些角色對於觀眾而言恐怕比起真實的人物更真實,人們甚至會說某某人就像電影裡一樣深情。以笑容來說,一個看起來最真誠的笑容,很可能就是指一個裴勇俊在電影裡面的微笑。

關於照片與真實的複雜關係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照片作為一種譬喻。作為一個攝影師,有時我會讓被攝者注意遠方的事物,然後透過相機,拍成一個胸懷大志的模樣。我顯然是在虛構一個不在場的情緒(很多時候被拍的人真的只是放空),但通常我們不會覺得這是問題。類似的情況可見於美國攝影師羅斯坦(Arthur Rothstein)。他為美國農業安全局拍照,然後把一個不在「現場」的牛頭枯骨擺在一個乾涸的土地上,用以說明美國的大乾旱,這件事立意當然是好的。可是後來除了被移動骨頭,甚至被發現這個牛不是乾死,而是冷死。換言之,他不只是挪動了一個不在現場的物件,同時這個物件與他想訴說的事情也沒有邏輯上的關聯。然而據我不正式的統計,過半的人都覺得這樣做並無太大的問題。


這是照片最引人爭議的地方,一方面照片被當成一種譬喻,它就像是任何文字ㄧ樣,可以是一個人主觀的判斷與想像(所以也允許任何形式的變造),但另一方面照片又被理解為一種客觀的紀錄,如實的再現了那個當下(所以強調攝影的某種倫理)。在Paul Graham看來,這純屬一種詩意與敘事結合的誤會,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讓這兩者分道揚鑣。這樣講不無道理,但同時我又覺得這種混雜或許就是照片有趣的地方,而且未必是無益處的。在一個一切影像都傾向被化約為特定關鍵字的社會,一張無法被明確詮釋的照片,就像是蒙娜麗莎意味不明的微笑,拒絕被指向任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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