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黑洞照片是藝術嗎

大家都喜歡黑洞照,可是這算是一張藝術的照片嗎?對此可能會有兩種答案(廢話)。說是的人可能會認為這張照片如此的漂亮,怎麼就不算是藝術。說不是的人可能會覺得這張照片有科學的實際目的,而藝術應該是超越實際目的。

這兩種觀點在攝影史上都各自有擁護者,事實上打從攝影術發明的一開始,照片就出現了這兩個方向。一方面照片大量的運用在科學、紀錄的用途,另一方面照片成為了一種藝術性的手段。這兩者在1970年代開始出現激烈的衝突。其中一個關鍵的背景是攝影在此時基本上已經藝術化了。藝術化在現實層面意味著攝影進入了美術館,甚至在Moma當中出現了攝影的策展人與專業的攝影部分。這本來是攝影的勝利。可是在另一派看來卻不是這樣。

問題在於當攝影藝術化的過程中,攝影借用了一種現代主義的觀點。策展人、藝術家把攝影建構為一種抽象的形式語言、照片與社會、科學、政治的關係被切斷了。在反對現代主義的評論家看來,這完全是一種攝影本質的背離。攝影本來應該是一個與應用、技術密切相關的東西,如今卻被藝術所同化。最足以反映這個爭議的是攝影家譬如「分離派」開始為照片制定版次,但是在反現代主義者看來,攝影本來就有一種大量複製並且與原作相差無幾的特質。一味的強調攝影原作的品質、作品的稀缺性,其實是抹煞攝影這方面的特性。而黑洞照片是不是藝術這個問題,於此可以描述為攝影創作與具體目的之間關係的問題。我們可以說強調藝術非實用目的的人會認為黑洞不是藝術,反之,認為攝影藝術無法離開具體處境的人則會相信黑洞照是藝術。

但是等等,答案沒有如此簡單,如果就媒材(自動化)的問題進一步來探究,情況恐怕更為複雜。相比於其他藝術,攝影很大程度上仰賴機械的自動化。這讓早期的攝影創作者覺得有些尷尬,但是在現代主攝影他們很快地發展出一種新的模式。所謂創作是個人有一種不可遏止的靈感與天才,然後透過媒材展現在作品當中。這裡有一個關鍵之處是,現代主義攝影所描述的藝術家的心靈與媒材都是一種中性的,與社會無涉的東西,唯有如此,它才能提供一種神秘的轉化。

這跟黑洞照片有什麼關係,如果進一步去了解這張照片拍攝的過程,會發現它並非直接拍到了那個東西,而是在很多部分透過科學家想像、預測與推斷黑洞的樣子,然後去構建黑洞的形象。這並不意味這張照片是一種人為的傑作。因為其中有Ai的因素(科學家並不是直接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中的黑洞描述來建立這張照片,如果是這樣,這張照片就不具備印證愛因斯坦理論的意義。)在這裡Ai的作用與現代主義者對於媒材的想像十分的類似,照片是透過某種與創作者無涉的過程,然後把現實轉換成了另一個東西(真實),譬如攝影(媒材)運作的過程中影像超越了人眼的限制。對早期現代主義攝影家而言,這是所謂藝術達成超越性的關鍵,

可是如果從後現代的觀點,論者會強調媒材的特性或是藝術家的天才常常是社會建構的。這個過程並沒有什麼神秘的部分,所謂媒材的特性,或是Ai的作用,都不過是一連串科技、文化」美學傳統乃至於權力(譬如科學範式的轉換)共同運作的結果。在Contest of Meaning書中The Judgement Seat of Photography一文,作者提醒我們攝影史上的天才是如何被美術館所重新發現。譬如Moholy Nagy原本在攝影史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當現代主義攝影的系譜被建立時,Moholy讓位給Alfred Steiglitz。所以ㄧ切都是權力競爭的結果。

回到黑洞是否是藝術的問題,我們可以再度得到兩種答案。就現代主義的立場,現代主義者偏愛媒材帶來的轉化,所以黑洞照片提供人眼之外的觀點會被認為有趣。但是現代主義的目標終究是超越具體的處境,而一張有明顯科學用途的照片顯然就不符合這樣的標準,因此他們不會認定黑洞照片是藝術。相對而言,後現代論者更擁抱照片實際的目的,所以一張天文照片當作藝術有何不可呢?可是說到底,所謂藝術與否在後現代論者看來本來就是一種社會運作的結果,從來就沒有什麼普世的藝術標準存在,這時候說藝術或是不是藝術究竟是什麼意思?

最足以表現這兩種觀點複雜性的,就是Thomas Ruff的作品。在他的「Cassini」系列中,一方面他運用土星影像進行創作,這完全是後現代的作風,致力於泯除藝術與科學、攝影與繪畫媒材的界線。但另一方面,這套作品完全在藝術上獲得肯定,它在各大美術館展出,沒有人懷疑它的藝術性。甚至有許多人推崇這是一種攝影媒材偉大的展現,然而藝術性與媒材性本來正是後現代想要破除的。換句話說,透過新的影像製作方式來挑戰藝術這件事並沒有想像中令人震撼,並非因為有個藝術正統否定了其他藝術的可能,而是現代藝術已經幾近容納了正統與顛覆的所有可能,事實上,所謂發展新的技術來顛覆就藝術本身就是一個已經不新奇的現代主義模式,攝影在一開始出現的時候,正是以一種新科技挑戰就藝術的姿態出現,時至今日攝影也理所當然的藝術化了,然後人們再期待有一種新的照片生成方式來挑戰這個藝術的攝影。

所以對我而言,黑洞照真正吸引人之處,並非它挑戰藝術攝影的潛能,而是我們對於普世存在古老的眷戀。那是一個簡單無比的理由,照片當中出現了一個曾經存在的東西,而這個東西已經不存在,或是不在那個地方,而這更暗示了一種永恆的存在。這不正是羅蘭巴特建構攝影理論的起點:照片是關於存在的死亡。(但是它的意思被掩蓋了,我們會以為他在提出一個攝影媒材的特性,但這是現代主義者愛做的事情。羅蘭巴特對此系統性的工作沒有興趣,他要強調的是,照片中的存在痕跡如何刺中個人的內心。)

基於這樣的觀點,我們就會發現現代主義與後現代主義這些都不重要了,因為無論照片的運作過程中有多少可以被社會性、科學性解釋的部分,無論作品有沒有攝影語言的經營,我們依然可能被它莫名的牽動。那並非因為看的人不知道照片中的人不是真的人,就像我們並非不知道所建的星體其實早就消失了,而是身而為人始終期待一種普遍、恆常同時超驗的存在,譬如黑洞,譬如無盡地懷念,而這件事在當代藝術中已經快被放棄了。後者處理身份認同、多元文化、關係美學等等議題,對於普世性的東西避之惟恐不及。如前所述,這是後現代主義者對現代主義最大的批評。但是每當仰望星空,我們還不由自主地像康德ㄧ樣,覺得有什麼永恆性(規律)在其中。如果攝影曾經滿足人這種期待,然後又讓人失望,那黑洞照片告訴我們不需要拋棄攝影,而是建造一台更大的相機,使人類再度凝視存在的缺席。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誰能告訴我創作是什麼?

最近在想一個笨問題,到底創作是什麼呢?通常我們都是觀察到一些已經成名藝術家是老師或是前輩,然後從他們的行為與作品當中,得到一個模糊的創作定義。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就會發現這樣行不通。當討論藝術的時候,我常常覺得我們到底是不是在說同一件事情。於是我們開始思考各種創作的定義,譬如面對自己、表現自己、證明存在、發現真實、視覺刺激、得到滿足、人類本質或是融貫說、形式說這類的答案。 如果我們抱持著藝術可以有多種定義或甚至不必定義,那其實問題也就結束了。譬如運動也是一個在寬鬆定義下進行的活動,很少人會追問運動的本質。但是創作是這樣嗎?舉例而言,我們常常秉持一個綜合性的標準:所謂的好作品,就是追求一個形式上特殊、然後產生某種轉化,然後又連結到某種已知的意義或是現實的作品。至於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哪一個只是附加的好處,我並不清楚。而且這比起以藝術現實為藝術的想法,並沒有好到多少。 假設我們想要進一詢問在這諸多定義之中,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那各種關於內容的說法,譬如透過藝術連結真善美、社會現實與人類歷史的率先會被排除,因為在我的經驗之中,藝術品是在處理內容,而不是內容本身。像是有好內容的作品可能有濫形式,有敗德的內容卻可能有好形式,後者在我看來當然更像是藝術品。 那趨向個人內在的解釋呢?如果藝術是一個面對自己的活動,事實上常常也是,那我們要如何跟別人討論呢?當我們說藝術很難有一個普遍的標準,這跟藝術只能心證還是有相當的距離。這就像我們討論觀念(譬如正義)跟說今天感覺天氣很冷,雖然都是主觀的,但在嚴格意義上是不同的知識範疇。還有一種說是說藝術是抒發自己,其實我很相信這一個,然而抒發自己的手段有很多,從大叫到唱詩都是,我們很難說這都是藝術。即使是好了,我們一樣要面對如何討論的問題。 所以最後我唯一能夠接受的,只能藝術是一種感性形式上的翻新。這也符合我們一般的經驗。創作者不管處理的題材、內容有高有低,有嚴肅有不嚴肅,但是共通的是發現一個從未有過的感性經驗,而這是世界上其它活動所無法替換的。 然後這裡仍然有問題,所謂的新,即使我們定義為「前所未見」,那仍然會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新的對象是誰?是創作者自己覺得新?還是觀者也要覺得新?如果只考慮創作者,那一個在與世隔絕小島上的藝術家每天一定覺得自己的作品很新。如果是後者,哪些觀者是我們要考慮的?是藝術家還是所有人? 另外一個也很

類型學

貝克夫婦 最近幾年台灣超愛講類型學,但是我總是覺得哪邊不對勁。直到最近看一篇文章講deadpan跟貝克夫婦。裡面強調貝克夫婦的作品有一個特徵就是刻意降低環境細節,不論是社會的、文化的還是自然的(譬如有時間感的天光),他們甚至抹除可以作為比例尺的物件,好讓他們的東西看起來不是在一個具體的環境之中。如果我們跟The Americans,或是Edward Steichen的聯展The Family of Man放在一起看,他們都有一種從國族之中解放出來的心態。貝克夫婦的作品當然仍然是社會的,但是那個社會的知識(way of knowledge)是與觀看的方式(way of seeing)而非一些文化的符號緊密的聯繫在一起。 而台灣很多宣稱具有類型學的概念的作品,缺少了那個表現idea type的抽象氣質。他們並不是將許多東西並置,然後透過那種相似性,看出一個事物「形式」。反而比較像是拍攝一個已知的類別,然後方方面面的去表現它們在現實之中不同的特色。同時,我們也很喜歡帶入環境的線索,好像是在告訴觀看的人這些重複的事物,是某種區域美學的展現,這與貝克夫婦脫離特定時空的做法相異。最最最直觀上差異就是,貝克夫婦的東西明明是很deadpan的,但是不知道為何「台灣類型學」視覺上的張力都馬要很強。強到你會一直覺得你處在那個特定的時空,而不是抽象的某種理型世界之中。 當然也不是說一定要怎麼樣才是類型學,你也可以做一個作品然後完全沒有這些特徵,然後宣稱跟類型學有關,只是那個關聯就只是拍很多同類型的東西,然後構圖在中間,望文生義的程度其實跟觀念攝影就是講觀念差不多。

讀中平卓馬《為何是植物圖鑑》

對於已經累積許多攝影知識的人來說,這本書或許會讓你砍掉重練。 決鬥寫真論 一般熟悉的日本攝影,可能會是 荒木經惟 或 森山大道 那樣──晃動的畫面、顆粒的質感、攝影家的私密視角與充滿慾望的街頭。而 中平卓馬 (1938-2015)在其中,就像個奇怪的存在。他早年的確也拍攝那些看似粗獷、充滿作者視角的影像,可是忽然之間,他的照片變得毫不私密,甚至我們看不出其中有任何「人味」。台灣讀者或許因為 《決鬥寫真論》 認識了這位身兼評論家與攝影家的傳奇人物,但他的攝影理念與風格仍然像是一個謎。 《為何是植物圖鑑》 有助於我們進一步瞭解他,特別是他如何從早期個人性強烈的風格轉變到後來如他所說:「一種『去除作者表現』的攝影,會是一個很好的途徑。」更有趣的是,這本書也衝擊了我們對於攝影理所當然的想法,我約略提出如下: 1. 攝影不是藝術 為何是植物圖鑑:中平卓馬映像論集 首先我們會受到挑戰的,可能是攝影與藝術的關係。對我們來說,攝影是不是「藝術」似乎不太有爭論,攝影當然是藝術,這麼多攝影作品出現在藝廊、美術館與博覽會,怎麼不是藝術呢? 但中平卓馬說:「攝影不是藝術! 」這裡有一個限定,他所談論的藝術,很多時候是指一種「表現」技藝,也就是創作者藉由作品表達自己的主觀情緒,所以他說「近代藝術是一種以人類為中心的藝術」。他認為攝影不應該是這樣,而是要「避免人的主體意識恣意的投射在對象之上」。也就是說, 攝影只是記錄。 他從攝影的「詩意」進一步解釋。書中引用一位讀者投書,讀者問中平卓馬:為什麼放棄了早期照片中的詩意?中平卓馬說確實如此,早年在攝影同人誌《挑釁》時期,他想追求主流之外的影像,所以他的攝影個人性強烈。其中也包含一些夜晚的照片,他發現,夜晚的陰影會賦予照片某種詩意,使得照片中的事物看起來不像它本來的樣子(相對於白天而言)。後來他放棄這個做法,他開始相信「一張張照片並非內心圖像的表徵,只是現實的記號」,而個性化的圖像,卻會瞬間被收編在那套追求表現的藝術系統內。 因此,他也反對手作或是暗房操作,即使《挑釁》時期曾製作一些手作書,他仍認為「以素人手作的邏輯為匿逃所,恐怕也於事無補」。所以在 《為何是植物圖鑑》 中, 他拒絕人為的痕跡,包括意象、詩意、陰影乃至一切隱含其中的情緒 ,而主張用直接、清晰、不帶情緒意見的「圖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