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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與政治

攝影應該與政治分開嗎

從金馬獎、「返校」到「還願」,政治與藝術的關係忽然變成一個重要的議題,大家開始爭論一切藝術都是政治,還是藝術應該要與政治分離?這本是一個奇大無比的問題,牽涉啟蒙精神、現代主義、冷戰後的當代藝形成等等重要議題。但是或許我們可以先從攝影這樣一個比較接近我們的藝術媒材之中,去審視藝術與政治的關係。

受政治影響的攝影

所謂攝影與政治的關係其實可以分成兩種情況:一種是攝影受政治影響,一種是創作之中有政治意識。以前者而言,相較於其他藝術,攝影本來就有比較實際的功能,譬如紀錄、調查、監控,這些東西無一不與政治有所關聯,更與政治局勢密切相關。攝影史上便有一個案例。Photo 是1936 年于紐約成立的攝影團體,成員包括 Sid Grossman, Paul Strand, Lewis Hine, Lisette Model, Waleer, Rosenblum 等人。剛開始這是一群俱有理想的攝影同好的聚集(大多數是來美國的第一代猶太人),反對現代主義抽象的風格,以紀實攝影為主要的方向。它的成員帶著相機行走於紐約街頭,用超乎尋常的熱情捕捉平常而真實的事物。在 Sid Grossman 的帶領之下,他們進而思考紀實攝影中個人的位置,以及與世界的關係。冷戰期間,Photo League 被攻擊為一個左翼團體,領導人 Sid Grossman 甚至被指控與共產黨員有所牽連而黯然離開紐約。但其實他們對於階級與人權關心,在二戰之前卻是被接受與贊揚的。可見從新政至冷戰,美國的社會氛圍日趨保守。當成員試圖在理論上回應右翼的指責,整個時空環境卻已不允許,1951 年 Photo League 就在令人窒息的政治氣氛中結束。

具有政治意識的攝影

就後者而言,具有政治意識的攝影創作太多了,譬如俄國攝影、社會改革導向的攝影、戰爭攝影等等。光是台灣。我們就可以想到如高俊宏、陳界仁、姚瑞中等藝術家。這裡問題是,我們可以從他們的作品看出來嗎?換句話說,政治意識會導致特定的風格嗎?有時候我覺得這並不困難,因為那些看起來比較寫實,反映脈絡的攝影作品,理論上比較有政治意識,譬如如Dorthea Lange的作品就常常有豐富的環境訊息。但是很快的我們會想到反例。譬如Minor White,他的作品只是抽象的形式,但是背後政治意識卻強烈的不得了。在他看來照片當中極端的視角,不只是一種美學層次上的觀看方式,而是一種社會政治改革的暗喻。

另外一個例子是中日戰爭時期的宣傳攝影,我們通常以為那都是典型的工農兵藝術形象,可是卻有像沙飛這樣的攝影師,拍出來的照片浪漫而且個人。反過來說,有時候圖像看起來很政治,可是作者的動機卻很隱晦的。譬如石川竜一「沖繩肖像」系列。對於近代歷史有所了解的人,不難聯想到沖繩被美軍佔領以及後續引發的諸多問題。譬如婦女被美軍強暴,但是同時那些坦露的、幾近粗暴卻又有某種當代氣息(正面卻怪異的姿態)的肖像到底在說什麼,沒有人敢確定。這都說明了政治意識與作品形式沒有一種必然的聯繫

觀眾政治的解讀攝影

有的時候,我們說一個攝影作品具有政治性,是因為觀看者自己產生了某種政治性的聯想。《持續進行的瞬間》舉一個很有趣的例子,攝影家Eugene Smith曾經拍了一張小孩子在牆壁上按手印的照片,這「本來」應該是一張表達童趣的作品,但是傑夫戴爾卻想到Nachtwey另外一張拍攝大屠殺後牆壁上血手印的照片。結果Eugene Smith的照片忽然變得恐怖了起來。這裡反映了另一個問題,不論作品之中有沒有政治意識,讀者都可能因為某種脈絡而將它聯繫到了政治。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了解,政治的確普遍存在於攝影家在現實中的處境、創作者的動機,乃至攝影作品的政治解讀當中,無論我們多麼想要抗拒政治。一般我們說一切藝術都是政治,其實是談論這個層面。但是如果就個別的創作而言,政治與創作的關係卻很模糊。我們無法斷定作品表現形式與政治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這裡牽涉一個更本質的問題,如果創作的關鍵不是主題內容,而是形式的創發,那政治作為一種主題看來與此是沒有直接的關係。為求進一步釐清問題,以下就一些經典的攝影著作中藝術與政治的部分來討論。

藝術政治化

攝影理論中關於藝術與政治的幾種看法。第一種是反對藝術的純粹性。班雅明在《靈光消逝的年代》除了談攝影,也談到了藝術與政治。他提出了兩個概念:政治美學化 (Aestheticisation of politics)、藝術政治化(Politicisation of Art),前者是他用來描述法西斯,指一種政治的美學化、神秘化與儀式化。後者則是讓藝術處理日常生活。這兩者有連動的關係,談到繪畫的時候,他說當繪畫淪為處理個人神秘性的領域,那就為法西斯在人的腦中打開了大門。也就是藝術政治化的衰微,讓政治美學化,最終導致戰爭。這兩者的區分也有助於我們檢視政治前提之下的為藝術而藝術,與基於藝術原則的處理現實之不同。


藝術自治

相對於此,羅蘭巴特認為藝術的政治化或社會化是一種假面,只是將藝術馴化成人所能理解的樣子,藝術應該是完全個人的,至少對於刺點是如此。蘇珊桑塔格大體上延續這樣的看法,她甚至說藝術的社會政治意義是對於作品的消滅。但是她對待藝術與政治的關係比較辯證。一方面她的確宣稱藝術只能關於藝術自身,但是另一方面她又認為藝術仍然與世界(政治、社會、道德)相關。然而她特別強調這個關係並非我們所習慣的。在藝術中的道德不是善惡的評價,還是展現了人的意志。


藝術作為獨特的宣傳

約翰伯格比起上述兩人更強調藝術的政治性,但他並不是直接宣稱藝術本來就可以有社會、政治功能,而是在承認攝影無法訴說意義的前提之上,重新尋找另一種語言的可能。我認為這一點很有意義,因為許多強調藝術政治性的言論太快地跳過蘇珊桑塔格與羅蘭巴特的說法了。約翰伯格認為攝影這種語言(他稱呼為半語言),一方面展現了一種墓誌銘的印記(這一點與羅蘭巴特接近),另一方面它呈現了人特殊的普遍性(這一點與蘇珊桑塔格的意志說接近),透過上述的方式,照片與政治社會產生關係。

如果藝術具有政治、社會意義,那第一個會面對的問題就是創作與宣傳有什麼不同。我看過一些熱衷於從事政治社會運動的藝術家。在這個問題之前顯德躊躇。約翰伯格的看法是,確實創作可以用作宣傳,但是運作的方式不同。宣傳像是槍砲一樣,是無時無可都可以被重複的使用。但是創作卻必須在特定時間特定的語境之下。

小結

以上所討論是一些比較早期的攝影理論,近年來關於社會參與、或是藝術中的政治力又有許多的新的說法,更多時候評論家把攝影當成政治、社會與文化的輻輳之地,而非一個獨立的藝術學門。但作為創作者,我始終傾向羅蘭巴特與蘇珊桑塔格的看法:藝術是自有其目的。我所反對的是簡略的分析作品形式,然後去對應某個政治價值。譬如Rodchenko曾經拍攝一位俄國詩人的肖像,卻因為眼鏡反光被批評太過於藝術,或是因為一張照片抬頭暸望遠方,而被理解為一種烏托邦的想像。但這個獨特的活動,總體來看仍然可以具有政治意義,那就是它標舉一種絕對的個性,自我的立法者。相信這一點的人,即便對於社會、政治無法有立即的貢獻,也不應該被期待有這個貢獻,但至少他絕對不會接受一種凌駕於個人之上的意志,這是藝術對於社會與政治良性的副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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