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汪正翔 我對於報導攝影一直沒有那麼有興趣,就像我不常看新聞一樣。但是我覺得在台灣,文字與攝影在這一點上還是有差距的。我們通常不會用新聞報導的標準去衡量小說,但是卻會用藝術攝影的眼光去評判雜誌攝影,反過來亦是如此。這對於攝影家與觀眾其實都不公平。 最近有一本攝影集,陳敏佳的《屋頂上》,手法十分的像我們習慣的雜誌攝影,也就是穩定的構圖、戲劇的光線、配合文字明確的意涵(故事性),與積極正面的情調。我一開始有點困惑,覺得攝影集應該更俱有某種形式上的創新,或是視覺語言的獨立性。但是很快我意識到這種評價方式是有問題的。因為這本來就是一本雜誌攝影的彙集,它的初衷在配合文字的圖片,輔助並擴大文字的意涵,譬如「平凡人的尊嚴」,或是「大家都在一片土地上」。它不需要說出比這個更多的事情。 但如果我們從形式創新的角度去評價(雖然這樣的標準,從沃夫林到現在也差不多過時了),我想到過去那些拍肖像的攝影家,當他們想要表現平凡人的尊嚴時他們使用了什麼樣的方式。譬如August Sander讓他的被攝者毫無表情,直直地面對鏡頭,那種嚴整的方式讓人覺得那些各行各業的人就像是一個個理型。因為對他而言,他們的尊嚴就是來自於他們的人(或說是他們所代表的理型)。如果對象在照片當中有了歡笑或是生動的舉止,那他所肯定的尊嚴就是來自於人性,或是很正向的人性。這種方式常被攝影家所捨棄,因為它無意中貶低了那些無法展現正面情緒的人。 還有一種不是那麼設計的肖像方式,Lange所拍攝的年輕農婦是一個例子,她讓被攝者在真實的處境當中散發光輝。畫面的力量並不是來自於光線的戲劇感,而是真實。當柔和的光線洒在她臉上,你會覺得這個有七個小孩的32歲媽媽在某一瞬間被人上帝注視了。但是你知道下一瞬間這種關注就消失了。因為這是一個無法被重製的場景。 從這些作品中,我們可以發現攝影家的意圖與手法是一個整體,無法任意的搭配,因為那是攝影家所運用的全部語言。一個攝影家若想表現平凡人的尊嚴,那他就必須注意讓畫面中的人得到尊嚴的元素,是不是來自於他們自身。如果一系列作品當中,被攝者都像成功人物一樣,在畫面上得到戲劇的色調與光線、那即使我們知道他們是平凡人,我們還是很難期待觀者看到別的東西。因為過去他們就是這樣從視覺上感受成功感的。而且這種方式如果過去不會讓成功人士變得有成功以外內涵,那現在他們可能也很難讓平凡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