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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的舊文:什麼是最適合攝影的表現方式




最近在籌劃年底的展覽,但是我還是不停地想一件事,什麼是最適合攝影的表現方式。如果純就視覺考量,確實實品的細節色階都會比數位檔豐富的多,所以找一個地方陳列這些照片,也是很自然的事。可是如果細節啦、色階啦、暗部啦這些東西對於創作者不是那麼重要,又或著我們根本不覺得攝影的重點在這邊,就像顧爾德死都要在錄音間一樣,那展覽的意義是什麼呢。

我們可以說創作者各自有不同的理由,譬如有些作品一定要輸出,甚至是大尺寸的輸出,才足以表現其魄力。如果是這樣的話,確實沒有什麼好說的,攝影就如同繪畫一般,根據其作品來決定表現形式。但是我們也明明知道,數位攝影是所有創作形式當中,跟數位最麻吉的(廢話)。放著這樣的特質不管,卻要跟著繪畫一起進入實際的世界,感覺又有點奇怪。
有一種解釋我可以理解,就是展覽有一種沙龍兼買賣的功能,攝影人在此社交也吸引藏家來觀賞。當然我們也可以透過網路來完成這些事,可是感覺就是不太對。其中我又覺得買賣的意義恐怕更為重要,收藏網路相簿跟收藏實際的作品也許在美學意義上沒有差那麼多,但是在收藏意義是就不同了。不過對於我這種有社交能力障礙,作品又完全無收藏價值的人此點又不成立。

等到有一天這種收藏與社交的功能也被取代,真實照片的展出可能就會沒落。我相信藝術創作的部分依然會持續,但會跟其他藝術混在一起,不會成為獨立的門類,就像電子音樂成為音樂創作的元素一般。而非藝術的部分,由於那種窺視世界與記錄真實的功能已經被螢幕給取代,所以照片會變得越來越強調裝飾性。

我想到一個例子,記得小時候我有一本攝影集,叫美國人的一天。我當時看了很興奮,因為我只有這個途徑去窺看別的世界。但是現在這樣的書應該沒有人要看了,要看也是看臉書上的照片。取而代之的是,照片越來越強調「表現」。然而攝影與真實又總是有那種曖昧的關係,所以最後照片會成為一種引發我們對於真實的情緒的表現之物,像是裝飾品一邊。現在的攝影書也越來越強調這種裝飾物的性格,而那種將照片作為世界之窗的做法,幾乎看不到。另外有一個例子,黃綠文青照的流行,其實也可能反映照片的一般功能已經轉向為一種引發惆悵情緒之物,就像那些懷錶、古玩一樣。也許有一天我們就可以看到攝影師在傳統藝術中心的大街上展現技藝。

人窮的時候就會想那麼多,如果辦一個展覽只有三百塊,就一點問題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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