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在台灣談論藝術最怪的一件事就是無法談論藝術,而原因是我們並不覺得有些問題是可以討論,相反的,我們會很快地將之上升到一個本質性的差異。譬如評論的人會劃分創作的類型,然後支持某個類型否定另一類型,創作的會說評論的不懂創作,所以評論沒有意義。即便在創作者當中也會分派:擺拍的會說隨拍只是抓個奇怪感。隨拍的會說擺拍沒有直覺。理性的罵感性的濫情,感性的說理性沒有靈性。當代的會說攝影畫地自限,攝影的會說當代玩弄觀念。
問題並不是在於有各種立場,也不在於我們對此有優劣的判斷,問題在於我們太快的上升到不能討論的境地。如果這是因為我們的思慮已經到了很高級的階段,那這其實也是無可避免的事情,譬如宗教戰爭有時候並不是因為他們很閒,而是因為他們所爭之事牽涉本質性的差異。但真的是這樣嗎?很多時候我很可能只是因為我站在某一端,而這一端的成立必須仰賴反對另一端,因此我只能反對另一端。
相反的,即使我很不喜歡老美很多習性,但是他們有一個好處,就是相信任何事情是可以討論的。他們從小就習慣於從各種微不足道的事情當中,談出一個什麼道理。他們鼓勵人們將一件事情不斷的延伸,鼓勵各種歧出與奇想,然後大家可以一起來公評。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談論什麼也許並不是那麼重要,而是談論的方式。也因此,如果有一個立場很正確,但是談論方式很奇怪的時候,他們反而會比較排斥。
所以檢討自己,我們不能只是談論一個藝術的真理(包括把沒有真理是真理也是一樣),或一個與自我秉性不可分割的藝術方式,這就是把形式與價值混淆,而談論價值通常會比形式更容易上鋼至一個不可妥協的困境,最低程度上我們要相信我們提出的是一個不確定的事情,因為討論的基礎在於可以證偽,如果已經掌握了一個絕對正確的事情,那其實也沒什麼好說下去。
問題並不是在於有各種立場,也不在於我們對此有優劣的判斷,問題在於我們太快的上升到不能討論的境地。如果這是因為我們的思慮已經到了很高級的階段,那這其實也是無可避免的事情,譬如宗教戰爭有時候並不是因為他們很閒,而是因為他們所爭之事牽涉本質性的差異。但真的是這樣嗎?很多時候我很可能只是因為我站在某一端,而這一端的成立必須仰賴反對另一端,因此我只能反對另一端。
相反的,即使我很不喜歡老美很多習性,但是他們有一個好處,就是相信任何事情是可以討論的。他們從小就習慣於從各種微不足道的事情當中,談出一個什麼道理。他們鼓勵人們將一件事情不斷的延伸,鼓勵各種歧出與奇想,然後大家可以一起來公評。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談論什麼也許並不是那麼重要,而是談論的方式。也因此,如果有一個立場很正確,但是談論方式很奇怪的時候,他們反而會比較排斥。
所以檢討自己,我們不能只是談論一個藝術的真理(包括把沒有真理是真理也是一樣),或一個與自我秉性不可分割的藝術方式,這就是把形式與價值混淆,而談論價值通常會比形式更容易上鋼至一個不可妥協的困境,最低程度上我們要相信我們提出的是一個不確定的事情,因為討論的基礎在於可以證偽,如果已經掌握了一個絕對正確的事情,那其實也沒什麼好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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