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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成拍攝的樣子



文 / 攝影 汪正翔

我喜歡拍攝無聊的東西,這讓我從事婚禮攝影時會有些痛苦,因為我必須捕捉感人的瞬間。但這不完全是由於我個人的問題,而是在婚宴當中感情的表現方式常常都是類似的,所以參加兩三次後就會感覺疲倦。譬如拜別父母的時候,攝影師必須安排女兒凝望著父母、阿嬤必須歡喜又傷感地牽著孫女;新郎必須異常大方地跟客人打招呼;長輩必須不斷強調要生小孩;然後同學必須熱情又歡樂。這些東西並不是完全沒有感情,就算有也不是問題;問題是,為什麼這些感情都必須透過類似的動作與儀式來表現?

就我的經驗,我發覺人們並不是真的認為這些儀式有多重要,固然也有些新人是樂在其中,但也有人是毫不在意。(我便曾經把一個走紅毯的新娘踩倒,但是她卻沒有生氣。)更多時候,他們會對這一切表現出不耐,然後偷偷地說,希望趕快將這些程序跑完——好像他們「只是」覺得「應該」有這些動作與畫面。有時我甚至覺得,做為一個婚禮攝影者,我不是在旁觀別人的幸福,而是旁觀別人的痛苦。但我的疑問依然存在,為什麼要有這些「應該」與「只是」?

我知道這些動作背後有一些典故,好比過火盆或是丟扇子。即使現代婚禮已經規格化跟精簡化,這些東西仍然以一種傳統的姿態被保留下來,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又或者我們可以從功利的目的去解釋,譬如透過儀式可展現家族地位與鞏固社交網絡,又或者是出於一種抽象的「成套」觀念。就這一點來說,我看過的中產家庭比起其他階級更為明顯。我猜想是因為中產階級的人際關係不像鄉村裡的人那樣親近,也不像上流階級那樣有一種經濟與社會地位的聯繫,所以他們需要成套的儀式,讓一切顯得自然又有意義。婚宴的儀式就像成套的杯子一樣,因為整體才有了價值。

如果我們相信這些解釋,相信婚禮中的儀式是一種歷史或社會條件的產物,我們接受它們,就像接受所有進化的結果或部落的習俗一樣,認為這些是無善無惡的,是被動的。那這同時暗示了在此之外,其實有一些行為更具實質內涵,是我們可以選擇的,是主動的。但,真的是這樣嗎?

(來,媽媽有什麼話對新娘說?沒有。要不要抱一下?我們家不習慣這樣。)

我想到我承接過一些旅遊攝影的案子。按理講,旅遊區的遊客是最沒有壓力的,所以他們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來表現,拍照時也應當想要自由地取景與擺pose,即便他們沒有藝術家的創意,至少也不會有一種制式化傾向。但事實卻不是這樣。人們在旅途之中,也仍然進行各種儀式。譬如在醜陋的景點告示牌前拍照,在昏暗之處打上刺眼的閃光,在破舊的地方透入滿滿的溫情……,那與婚宴之中固定的拍攝模式並沒有不同,甚至更讓人感到制式。如果在最需要紀實的風景照片之中,拍攝行為仍然是固定的,仍然具有一種儀式性;那麼,我去假設婚禮攝影特別具有一種呈現給旁人觀看的儀式性是沒有意義的。如果真有某種東西在婚禮當中被扼殺了,那原因不會只是儀式而已,因為我們可以發現在其他場合,像是風景區,那個東西便已經死過很多次了。

有一個很明顯的證據足以顯示,在婚禮攝影當中,攝影者與被攝者並不是受害者,而是共謀。我回想我在婚攝的過程當中,常會被要求擁有一個強勢的形象。譬如攝影師要看起來很有自信,甚至有些粗率與油條。攝影師必須與人活潑互動,好像(讓)對方是無比的親切善良,但有時又要不顧被攝者的感受。這都讓我感覺人們並不需要一個纖細的觀察者,而是要一個冷血的領導人。我的任務不是捕捉美好的畫面,而是創造它。 我甚至曾在一場婚禮中要負責引導整個儀式,當時我嚇壞了,但後來才發現這其實是常態,即使有媒人的場合,婚禮也多半是由攝影師來控場的。我想說的是,現代婚禮儀式當中,攝影師是主動的創造者, 而那個主動的姿態是被攝者期待的。

(今天阿嬤足歡喜歐~)

所以,並不是攝影被動地記錄下不同的活動,如果是這樣,有些照片會看起來自由,有些活動會看起來具有儀式性。但事實上,台灣藝術攝影之外的所有攝影看起來都很像,這一方面是大眾整體美感取向的問題,另一方面,這種類似的品味是受攝影本質所決定的。譬如說,許多人喜愛的照片都是有著強烈的光線與淺景深,而這正顯然與攝影(相機)本質對於光線的敏感,與製造景深的特性有關。對於專業攝影師而言,他們固然會根據題材來運用這些特性,但對於一般大眾,這些特性就等於美,而與題材無涉。 換言之,它是先驗的。就像不管毛筆寫什麼內容,毛筆字總會給予人陳舊懷古的感覺,只是在婚禮當中,攝影先驗地塑造的是幸福。或是說,幸福要成為適合被拍攝的樣子。蘇珊桑塔格說:「攝影不只記錄了經驗,它改變了經驗的方式。」如果情感是一種經驗的歷程,那婚禮攝影的確決定了情感的樣子。

我重新回想婚宴的一切,才發覺攝影有多麼重要。譬如新興的婚宴會館,屋頂都是挑高的,那是為了方便攝影師取景;而老式的飯店,即使再怎麼高級,卻少了這條件,所以畫面呈現上是相差很多的。婚宴的流程其實不是方便情感交流的,那是為了製造一個個方便拍攝的瞬間,所以有奉茶、舉杯、進場與擁抱這些動作,人們也許會忘了習俗的根源,但不會忘了鏡頭就在前面。更不用說不斷換裝的新娘,如果不是為了照相,那究竟是為了什麼?攝影最後成為整個婚禮儀式的裁決者,只有他可以決定儀式進行的速度,挑選值得被紀念下來的情緒是什麼,攝影師決定婚宴之中的幸福應是什麼樣子。如果不相信,看看婚宴之中誰可以穿得最隨便,那就是最有權力的人。

(攝影大哥會不會很累?不會啊,我很喜歡做這件事。)

音樂家或是美食家或許會抗議,他們也許認為婚禮的幸福是根據聽覺或是味覺來決定的。但做為攝影師,我知道攝影有一個先天的優勢,攝影的自動化(automation)與框景(frame),讓攝影製造幸福感的速度遠超過其媒材,同時一定程度上這樣的幸福是可以遠離現實的(邊框之外,婚宴會館的場地也負擔了另一部份,將混亂的環境與自身隔離)。另外一個攝影無可取代的特質是,不管如何虛假的照片,都證明了曾經有什麼,用羅蘭‧巴特的話來說,就是證明「此曾在」。而整個婚禮,不正是要說明這件事。我們並不是剛好是學姊學弟、剛好你失戀我很有空、剛好在一間超商打工、剛好我們喜歡打羽毛球、剛好我們剛好,所以我們在一起,我們在一起是有一個比「剛好」更堅實的東西存在,我們要讓人們來見證它,而沒有什麼比相機更能暗示了。

如果攝影的確參與了幸福的建立,那現代的幸福要件必定包含了快速呈現、與現實無關、並且要被證明存在。而儀式在某個意義只是這種需求的結果,因為儀式正是一個與現實無關、相對快速但同時又可以隱射某種質素存在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儀式可以被拍攝下來,那才是幸福與否的要件,而不是幸福的內容。至於那些制式化的結果,那種讓人感覺自然感情被扼殺的重複形式,並不是受害者與加害者所造成,而是凶器本身的緣故。

(新郎新娘等下記得走慢一點,然後記得要看鏡頭。)

做為一個婚禮攝影師,最高興的是,每個人在婚禮時都想表現出最好的一面;但最難過的是,每個人所表現出的最好一面看起來都很像。就像我曾經拍攝一對新人,他們的互動很陌生,眼神很少對望,就好像是剛相親就結婚了。這不見得是壞事,也許他們自有一種漠視儀式的共識,但在我的鏡頭之下,他們看起來就像其他的新人一樣望著彼此,笑容滿面。

也許想要表現本身就是一件奇怪的事,真的意義非凡的美好瞬間有時與我們人生進程的轉折沒有必然關係。但因為我們不總是有時間或者有專業的器材,把那些真正感動的時刻記錄下來,所以我們必須在一個特定的時候讓專業的人幫助我們扮演美好。諷刺的是,也許到最後,所謂的美好反而是被那個幫助我的器材所決定了。就像手機的觸控面板定義了便利一樣,即便按鍵要快速精準的多,人們仍然願意相信這個身外之物的特性,順應了我們的人性。但如果我們要的不是精準,也不相信有一個本來的東西,那讓別人形塑幸福與手機的樣子,其實也不是一件壞事。只要看到笑的照片,人們就會相信當天是愉快的。只要看到幸福的樣子,人們就會相信真的有幸福。只要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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