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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與內心作為區分階級的方式




文 / 汪正翔

在藝術喜好上我毫無疑問偏向觀念掛,每次看到抽象又艱澀的東西,我就會像捷運廣告上的讓座男女一樣興奮到爆表。但是我發現當我面對某些創作,我所不能理解的時候,我就像轉為生命感覺掛,認為自己更看重的是一種與直覺、內心與經驗相繫的東西,別人弄的是很遊戲性的形式。就像有人如果對我的東西不屑,也會表現這樣的態度,好像他們更貼近內在。

因為有好幾次這樣的經驗,讓我開始懷疑無論是觀念形式,或是內心感覺這兩套標準的對照是毫無意義的,不是說觀念或是生命作為兩個藝術取向毫無意義,然而當這種信念是相對的,這意味著它只是作為一種對抗的工具。也許在政治上或社會運動上,對抗是有階段性的意義,但是在藝術上我從來不相信階段性這件事,所以徐悲鴻說什麼寫實主義作為中國藝術的階段目標,完全不知道他在講什麼。

事實上如果進入創作的過程,最為觀念與形式的東西常常與最為直接的生命經驗不可區分,這並非意味著觀念取向與經驗取向沒有區隔,而進入藝術之中就很難不是一種觀念上的探究了。譬如很多藝術家會想要回歸純粹的生活,但事實上大多數人每天都在做這件事,所以藝術家口中的生活其實一點都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生活。當然我們可以宣稱這樣的生活並不是智識或觀念可達成了,或是一般人的生活並不是真正的生活,但這裡所謂的觀念或是生活早就是一個很細微而特別的概念了。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我們仍然不自覺地使用這種浮動的標準來看待藝術甚至個人,我懷疑背後更深層的是一種階級的概念,譬如一般說中下階級重視生命,上階級強調觀念,東方藝術喜歡強調內在,西方藝術強調形式。這些簡易的說法其真正的核心是在於反應階級的上下,而不是文化本質的探究。就像東方文化明明難以用內心來概括,但是面對西方時,東方就會以內心或是精神來自我標榜。中產階級也未必比有錢人來的純粹,但是面對有錢人,就會自然地以為自己比較真切。這套觀念即便是面對個人也是如此,不信的話只找一個比你階級高的人,你一定就會開始覺得對方造作,然後自己比較真性情。同樣的,面對一個比自己階級低的人,又會開始覺得自己理性,然後對方很粗野。我們沒有這種感覺,只是因為暫時性的我們只面對某一位階的人。

但是位階到底是怎麼決定呢?我們是如何意識到一個人階級比自己高,一個人又比較低?也許經濟真的比想像中影像更大,但是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在不在乎」這件事(當然這件事與經濟關係很密切)。當一個人發現自己在乎的別人不在乎,他就會轉而趨向內心,想要表現出自己所意識到的痛苦是真實而且巨大的,而別人所關切的是虛矯形式的。而當一個人發現自己不在乎的事情,別人很在乎,他就會覺得別人原始而粗野的,自己則是超越這種在乎的原始狀態而進化為更精緻的人。這也是為什麼我看到有些人輕易易舉可以創作藝術,但是又不在乎我會氣炸的原因。

當我想到這一點,我就會提醒我自己,當我覺得某些作品很形式很觀念,是不是因為我其實欠缺了某種更為直接而純粹的內心經驗。而當我覺得某些作品很純粹很內心,會不會其實作者反而運用了更精細的形式乃至於觀念。但是不管怎麼樣反省,我都不會覺得什麼都不想本身具有什麼價值,那既非觀念也不內心,更非生活,那只是日復一日的承襲制式的想法然後活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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