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片面的觀察,我發現台灣採訪攝影近幾年有個變化。採訪攝影一開始真的只是採訪現場的攝影,在五、六年前的時候,我記得有幾家媒體開始拍攝採訪現場的照片,然後大家覺得很有趣,因為這樣的方式把大家從一個看起來比較遠離我們的議題拉回到了現場,談論的人的確還是在關注那些他們關注的事,同時我們從畫面之中看到他們也是日常空間中的一個人,那自然會產生一種親近感,這其實就是日後「花絮」的前身。
但是如同藝術史上每一次的進展。忽然有一兩個天才,在採訪現場也拍出了很類似於形象照的照片,但又不是形象照。這個效果在當時看來簡直太驚人了(也害死後來的攝影師了),一方面我們有了現場的氣氛,可是另一方面照片又更加的藝術化。從這個時候開始,採訪攝影就慢慢地朝向形象而非現場紀錄的方向走去,而記錄照則獨自發展成花絮。相同的發展其實在報導攝影也存在,很多報導現在為了因應新媒體的形式,越來越趨向於意象的營造,而不是資訊的承載,但是相較起來,報導攝影紀錄的性格還是強的多。
這裡我們要區分一下兩種照片,一種是布列松拍的那些人物照,一種是藝術化的採訪照。這兩者都是將紀錄藝術化,可是前者是透過紀錄本身產生美感,是那個人物、現場的質地直接跳出一個我們覺得驚喜的東西,而藝術化的採訪照比較像是轉化對象與場景本身的質地,然後趨近於某種氛圍。造成這樣不同的原因或許是,在布列松那一掛現代主義攝影師的照片中,對象本身的藝術化經常伴隨一種冷硬的調性,創作者要那個東西自己說話。這對於觀眾而言是一個費解的過程,因為從事物到藝術之間是一個飛躍。可是採訪攝影需要的是情感上的連結,從照片到主題到現場,我們試圖建立各種細緻的聯繫,這整個過稱是連續的。
但如果忽略掉這些細節,整個台灣採訪攝影的變化,超級像所謂行為藝術的發展。一開始行為就是一個紀錄,或是一個規則的實踐,畫面並不是考慮的重點。即便這個行為被拍下來,也只是證明這件事存在。但是後來人們忽然發現這種行為記錄照也「很好看」,於是一種藝術化的行為藝術出現了。行為藝術本身反藝術的特質逐漸降低,視覺上的考慮變得越來越重要。這當中東西方又有不同,在西方怎麼說這些行為藝術家也是有一個對抗的藝術目標在。但是在東方整個行為就等同於藝術,所以做行為不是脫去藝術的形式,相反的,行為就是很藝術的形式。
總之想到這些,每次拍採訪就覺得非常的抽象,好像在進行一個玄妙的規則,但是被拍的人大概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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