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一時代的創作者對於街拍都有一種複雜的情緒,一方面我們喜愛隨手拍下路邊怪異的景象,說是隨手其實也不是很正確,因為隨手的影像其實常常都是最刻板的。所以我們更像是在追求一個在各種技術、議題與規則之上的自我美學。但是另一方面,因為市場、比賽或是潮流的關係,我們又會覺得拍這樣的照片好像沒有什麼搞頭。其中潮流這件事又最讓人困擾。
相較於非創作者對於這類影像的陌生,我們通常更會覺得這類影像是不是太多創作者做過了。譬如一個搖搖欲墜的看板、一個有力學姿態的線條,或是偶然形成的顏色關係。我們不知道一直拍這些幹什麼,而這並非由於沒有意義,而是由於在藝術上這件事情已經早被視為有意義,也因此好像沒有意義了。
但是每次看Allen Ray鄭弘敬或是楊雅淳的作品,這樣的焦慮就會減少一些。因為你會發現其中的差異,而差異這件事就會帶給我們一種「意義感」,如果非要用這個詞彙的話。譬如雅淳的作品往往有許多強烈的情緒,那個情緒不是直接反射作者的心理狀態,不是直接可以冠上憂傷、寂寞、憤怒這樣的框架,而是那些東西自己產生了情緒,像是在時空連續的過程中,他們掙扎的要留下自己的痕跡。相對而言,弘敬的作品卻顯得毫不掙扎,每次看他的照片,都會覺得人事物在一個舒展的狀態之中。這可能是由於弘敬的視角比較廣,他的構圖像是提供了一個舞台,然後讓各種細小的情味、包括汗漬、線條與人物的奇特性格,在這當中展露。
因為發現了這些差異,當我們說這些照片很去脈絡很個人很無意義,老實說我覺得都說得太快了,我要如何把這些不同的作品都冠上同一個名稱呢。更何況他們對我而言都是很精練的攝影創作者,每一張照片當中仍然有許多構圖的、情緒上與攝影原理上的考慮。如果真的要試圖去歸類,我覺得他們跟很多創作者一樣,都試圖發現「只屬於我的畫面」,或著說只屬於我的美學。只是他們把這些隱藏在混雜的物像之中,而且處理得更為自然。
如果我們畫出一條線,最左邊是中平卓馬,最右邊是議題式的攝影,對我而言弘敬與雅淳的照片很難說偏向哪一邊。我們當然無論如何都不會說他們有很強烈的現實指涉,但是也不會說他們完全要進入一個空寂的世界,或是要追求一個第三隻眼。他們沒有那麼極端。
之所以會把這些作品看成很難以理解的東西,對我而言那是因為觀看者其實自身帶有一種極端的嚮往,我們覺得作品要連結一個議題、要在脈絡中有位置,這本身就是很極端的想法。這讓我們對於那種細緻的關注自我與眼前的世界的照片覺得難以體會。我們的口味太重了,以至於我們不知道細微的滋味。
但是如果想一下音樂或是舞蹈,就會發現這樣的作品一點都不奇怪。我們可以找到太多的創作都是從日常出發,然後表現為不同的形式。要說其中有什麼意義或是連結,也不是不行,只是那都太快了。我們更在意的是我們欣賞時候心裡的感受,以及那些樂曲與動作之間的關係。
我們可以說這些很形式,但是這不就是大多數藝術的狀態嗎?我從來都不知道藝術脫離形式之後還是什麼。我們會感覺這些東西太抽象、太個人、太沒有一個明確的意旨,那有可能是這些作品真的沒有。也有可能是我們欣賞的能力不到,就像我以前初聽爵士樂就覺得像咖啡廳,初聽搖滾樂就覺得很吵,完全不知道他們要表現什麼。我現在回想起來那純粹是因為我對於形式完全不熟悉,對於「情感」或是「意義」的體會也很刻板。
當我想到這裡,我就會覺得繼續拍這些並不那麼擔心,當然我們還是會常常不知道拍這些幹什麼,但是這並不是因為我找不到他們的意義,而是我不確定我是不是真正發現了自我的美學,我也不確定攝影這個媒材,可以把這些照片,組合成一個樂章。因為照片對於創作者或是觀眾的感染力總是比較遲緩,也沒有一個有效的起承轉合。
當然,如果想更多一點,我可能會懷疑這種尋求自我心中獨特的感受,然後與任何事物沒有太多關係的藝術觀是不是很空虛,是不是像構成主義所批判的那樣,這是一種很柏拉圖式的,很右派的東西。但是這都是很遠之後的事情。而且那是在忽略了其中細微的差異之下,才會產生的念頭,那是另一個問題,也很重要,但是好好的觀察照片中的差異也是,而這是VOP把這些創作者編輯在一起我覺得最有意義的地方,我們可以看到他們的不同,而不只把他們視為一個類別,平常我們已經常常這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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