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會覺得攝影要被當代看見(是的,又是當代),有時候常常像是一種誤會。攝影在藝術上的諸多「特質」,譬如:「現成物」、「去作者」、「直覺」、「俗文化」與「反美學」,常常都不見得是創作者本身關心的。除了「現成物」這件事算是攝影與藝術(現代主義)一鼻口出氣之外,其他我真的覺得還好。然後我就想,長此以往,會不會攝影者就得降格以求,以取得更大的成功。(總不能永遠期待一種美麗的誤會)。譬如人們認為攝影的特色是忠實,那我就表現忠實,如果特色是社會性,我就必須要社會性。如果人們嚮往直覺,那我就表現直覺。這很像是原住民歌手面臨的處境,他不見得歌聲不高抗,也不討厭高亢。但是他出道就一定要唱很高亢的歌,因為他那是他被別人希望看到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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