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讀Errol Morris《所信即所見》



為什麼我們總是對攝影心懷疑慮?──讀《所信即所見》










2015年的時候我曾經有機會拍攝《灣生回家》的田中實加女士。我記得那時候我覺得她就是一個道地的日本人,可是後來我們知道,她的身分是假冒的,當我回過頭來看她的照片,我又覺得好像不是那麼像。所以我對於她「很像日本人」的印象,很可能來自於我主觀的幻想。
所信即所見:觀看之道,論攝影的神祕現象
所信即所見:觀看之道,論攝影的神祕現象
在《所信即所見》裡面也有許多這樣的故事。我們看著一張照片,覺得它應該說出什麼樣的故事,可是經過查證之後,卻發現那可能只是觀者的一廂情願。譬如芬頓(Roger Fenton)有名的照片《死蔭幽谷》,他於1855年拍攝克里米亞戰爭的戰場,在同一地點,其中一張照片路面佈滿了砲彈,另一張砲彈卻是在路旁壕溝中。蘇珊桑塔格曾推測芬頓是為製造畫面張力,所以將砲彈從壕溝移到路面上,並據此說明戰地攝影並不如想像中「真實」,其中充滿了人為變造。另外,像是伊拉克戰爭中一張有名的照片,一個漂亮的美國女大兵在一具疑似被虐死的屍體面前比著讚,似乎象徵著美國士兵的冷血無情,但經本書作者埃洛.莫里斯(Errol Morris)研究訪查,那可能只是出於一種社會化的習慣(習慣在鏡頭前比讚微笑),而非真正的開心。
芬頓《死蔭幽谷》(圖/麥田出版提供)芬頓知名的兩張戰地攝影《死蔭幽谷》。左:砲彈在路上、右:砲彈在路旁。(圖/麥田出版提供)

為什麼攝影評論家都討厭攝影為什麼攝影評論家都討厭攝影
這些案例都指向攝影的某種「片斷性」,以及由此片斷性所引發的感性(煽情,sentimental)。這讓我想起另一本紐約大學新聞系教授蘇西.林菲爾德(Susie Linfield)的《為什麼攝影評論家都討厭攝影》(A Little History of Photography Criticism; or, Why Do Photography Critics Hate Photography?,以下簡稱《討厭攝影》),此書討論了為什麼許多攝影評論家都對攝影懷有敵意,原因之一,正是因為攝影的片斷性,極容易引起一種錯誤的情緒。
不過在《所信即所見》,作者莫里斯質疑了這種質疑。確實,攝影充滿很多主觀想像,但是對於攝影的質疑本身也是,譬如在討論芬頓的照片時,雖然最後證明那兩張照片確實經過「擺設」(staged),而且拍攝順序也如同桑塔格所猜想。但莫里斯指出:桑塔格並非基於事實上的考證、或對攝影本質的洞見才得出那些結論,她只是理所當然地猜想砲彈在路面上的照片必然是經過攝影者的佈置。
巧合的是,《討厭攝影》也提出類似意見,一方面,作者概述了評論家因為各種理由而對攝影心懷戒懼,另一方面,她發現這種態度並不完全出於對攝影本身的觀察,而是攝影評論家受到威瑪時期思想家的影響,認為攝影可能會助長大眾文化中「非理性」的部分,而當代的評論家(如桑塔格或約翰伯格)讀了這些思想家的著作之後,將那個特殊時空下的疑慮,帶進了他們的攝影評論之中。這兩本書都在告訴讀者:對於照片的懷疑,其實也是值得懷疑的。
《所信即所見》也討論從「擺拍」到「虛構」之間的模糊界線,比如書中提到伊凡斯(Walker Evans)曾經拍攝一張壁爐的照片,我們知道其中的事物有所移動,然而伊凡斯卻宣稱這是出於信念中的「真實」;還有羅斯坦(Arthur Rothstein)移動了一個牛頭枯骨,將之放置在一片乾涸的土地上;又或是一張米老鼠玩偶在戰火肆虐的廢墟中的照片。表面上,米老鼠玩偶比牛骨更令人覺得像是擺放的結果,事實卻剛好相反。作者也不忘提醒讀者,攝影師在拍攝玩偶時仍然有構圖上的考慮。作者似乎要問:同樣是設計畫面,為何「選擇鏡頭角度」比起「移動物件」更來得真實?
(圖/麥田出版提供)左:羅斯坦的牛頭枯骨照片,左上為刻意將牛骨放在乾涸土地上所拍;左下為擺設前。
右:2006年以色列空襲黎巴嫩,美聯社攝影師Ben Curtis拍下的「廢墟上的米老鼠」(圖/麥田出版提供)

透過這種細緻的分析,讀者得以脫離那種對於攝影「真實/虛構」粗糙的二分概念,而在這背後隱隱有一種對於照片的信心。不論莫里斯引用了多少文字資料,最後仍試圖回到照片中的證據,以芬頓的照片為例,即使最後他同意桑塔格所說,照片確實經過擺設,但他強調,之所以能看出這兩張照片的拍攝順序以及被擺設的痕跡,是因為觀察照片中物體因為重力而改變位置。而在「面罩人」的故事中,揭露「爪子人」並非「面罩人」的關鍵,是來自一張高解析度的照片,放大之後發現,「爪子人」的手與「面罩人」不一樣。就此看來,照片仍然可以做為某種證據。
如果「煽情」與「擺設」是人們對於攝影的兩大疑慮,某個程度上,《所信即所見》與《討厭攝影》恰好都消解了許多攝影者的信心危機。
《討厭攝影》為攝影與情緒的關係提出辯護:攝影之所以被認為容易導致煽情,很多時候是因為評論家從一開始就接受了一種看法,將攝影與大眾文化中非理性的部分相繫;《所信即所見》則將各種照片虛構的範例放回真實的脈絡之中,用科學方法推理驗證,它讓讀者思考:攝影者的「操弄」與「真實」之間有著不同層次的關係。當這樣做的時候,照片彷彿又重拾意義。
我們的確對於攝影「紀實」的本質已不再那麼天真,不相信一張照片真的勝過千言萬語,不相信眼見為憑,但透過《所信即所見》,我們仍可以觀察一張意圖含混的照片如何在具體言說的環境之中被討論,就像造假的灣生身分也許反映了更多的真實。
但是做為創作者,我不禁仍有所懷疑,如果攝影必須仰賴脈絡,才能化解它在煽情與虛構上的問題,那麼,對於本質上曖昧的攝影而言,究竟是肯定了它還是減弱了它?因為攝影做為一個意涵不明的斷面、一個容易勾引特定情緒卻無法訴說完整脈絡的媒材,仍然沒有得到正面肯定。就像在《討厭攝影》一書中,作者力圖證明照片的「煽情」並不是問題,但最後她也僅是證明了對於「煽情」的疑慮有其歷史背景,攝影本身究竟說出了什麼,仍然是一個謎;此外,不論「脈絡」或「背景」,事實上都暗示照片的意義仰賴於一個「照片之外」的東西,比如內容或真實,然而對創作者來說,作品的核心恐怕更在於形式。《所信即所見》引述了伊凡斯的話:「重要的是真實而不是記錄」,這意味著對伊凡斯而言,一切都是信念,所以他可以為了「所信的真實」不惜變動「所見的真實」。這種「變動」其實就是一種形式上的考慮。
在這個意義上,那些疑似被擺設過的照片,它真正的問題也許不是不真實,而是這些形式上的安排太過貼合日常的邏輯——當一個牛頭枯骨被刻意擺在乾涸的土地上,或一堆砲彈出現在戰場的路面上,它先誘使觀看的人相信攝影與真實的關係是如此緊密,然後才引發一連串關於虛構與真實的爭議。就像我是先相信田中實加是日本人,然後我再暗示自己她有著那樣的容貌。反過來說,如果一張照片透過形式的安排(不論是構圖、擺設或圖說)顛覆了我們日常的邏輯,那它是否未經擺設或許也不那麼重要了。
這種跳脫攝影與真實關係的想法,嚴格說來並不容易,因為我們仍然想要相信攝影可以做為某種證據,就像我們仍然期待照片可以牽動某種直觀的情緒,這是攝影最大的魅力,也因此永遠令人疑慮。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誰能告訴我創作是什麼?

最近在想一個笨問題,到底創作是什麼呢?通常我們都是觀察到一些已經成名藝術家是老師或是前輩,然後從他們的行為與作品當中,得到一個模糊的創作定義。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就會發現這樣行不通。當討論藝術的時候,我常常覺得我們到底是不是在說同一件事情。於是我們開始思考各種創作的定義,譬如面對自己、表現自己、證明存在、發現真實、視覺刺激、得到滿足、人類本質或是融貫說、形式說這類的答案。 如果我們抱持著藝術可以有多種定義或甚至不必定義,那其實問題也就結束了。譬如運動也是一個在寬鬆定義下進行的活動,很少人會追問運動的本質。但是創作是這樣嗎?舉例而言,我們常常秉持一個綜合性的標準:所謂的好作品,就是追求一個形式上特殊、然後產生某種轉化,然後又連結到某種已知的意義或是現實的作品。至於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哪一個只是附加的好處,我並不清楚。而且這比起以藝術現實為藝術的想法,並沒有好到多少。 假設我們想要進一詢問在這諸多定義之中,哪一個是創作的核心,那各種關於內容的說法,譬如透過藝術連結真善美、社會現實與人類歷史的率先會被排除,因為在我的經驗之中,藝術品是在處理內容,而不是內容本身。像是有好內容的作品可能有濫形式,有敗德的內容卻可能有好形式,後者在我看來當然更像是藝術品。 那趨向個人內在的解釋呢?如果藝術是一個面對自己的活動,事實上常常也是,那我們要如何跟別人討論呢?當我們說藝術很難有一個普遍的標準,這跟藝術只能心證還是有相當的距離。這就像我們討論觀念(譬如正義)跟說今天感覺天氣很冷,雖然都是主觀的,但在嚴格意義上是不同的知識範疇。還有一種說是說藝術是抒發自己,其實我很相信這一個,然而抒發自己的手段有很多,從大叫到唱詩都是,我們很難說這都是藝術。即使是好了,我們一樣要面對如何討論的問題。 所以最後我唯一能夠接受的,只能藝術是一種感性形式上的翻新。這也符合我們一般的經驗。創作者不管處理的題材、內容有高有低,有嚴肅有不嚴肅,但是共通的是發現一個從未有過的感性經驗,而這是世界上其它活動所無法替換的。 然後這裡仍然有問題,所謂的新,即使我們定義為「前所未見」,那仍然會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新的對象是誰?是創作者自己覺得新?還是觀者也要覺得新?如果只考慮創作者,那一個在與世隔絕小島上的藝術家每天一定覺得自己的作品很新。如果是後者,哪些觀者是我們要考慮的?是藝術家還是所有人? 另外一個也很...

什麼是糖水片

「好照片就是有思想、觀念,並非徒具形式,觀者一下子也許看不懂,但是之後卻可以細細體會,不會被時間淘汰,這是因為這張照片觸及了深深刻的思想、撞擊人的內心........」 有一種關於好照片的傳說就像上面那樣,這裡轉引的文章也差不多,一開始我看的時候不爭氣的覺得寫得很順,可是又覺得非常的不對勁,想說我怎麼可能會被這種文章唬住。於是仔細推敲之後,問題在於他為好照片提出的建議:「耐看」與「深刻」其實是空的概念。我們其實可以把這兩個詞代換成觀看者的感覺「在時間上延續的比較久」跟「在空間上比較深入」,所謂「耐看」與「深刻」只是從「時間」跟「空間」上去形容這個不存在於時空之中的抽象感受,最簡單來說就是要說明感覺很「強」。 但是問題是,一張好照片等於感覺強,一張糖水照等於感覺不強,這樣到底說出了什麼?這個時候,「生命」或是「本質」或是「內心深處」這樣的詞彙就會在言說中出現,論者像是為「感覺強不強」這個主觀的標準另外立一個客觀的但書:所謂的好照片不僅僅是感覺強(耐看而且深刻),同時這個感覺要與某些重要的東西相聯繫,譬如生命、意義之類。於是這個論式成為了:「好照片要讓人有感覺,而且要觸及有意義的東西,然後才會讓人有感覺跟覺得有意義。」這完全就是一個套套邏輯,無怪乎看這篇文章一開始覺得順暢無比,但是之後覺得極度空虛。 但是如果好照片不是感覺強弱或是連結意義之物與否可以決定,那什麼可以決定?在作者區分糖水照跟好照片的時候其實提到了「晦澀」,他會強調好照片是一下子看不懂,通常這時候我們就會導向這意味著「耐看」,然後說「耐看」就是好,好就是耐看。可是晦澀真正的意義不是這樣。 晦澀意味著照片之中的東西,譬如人物、色調或是背景,他們原來各自的意義模糊了。而對我而言,這是創作可能的前提。只有當作品之中的各個事物不被認為是原來的樣子,他們才有可能重新被認知為一個東西,也就是「作品」。否則我們永遠都是看到一個美女、一堆芒草、一些姿勢,他們在空間上緊密聯繫,但在性質之上毫無關係。致使觀看的人就像白痴的貓,永遠不會發現會動的手,跟主人的頭是一個物體。相反的,所謂的好照片或著說創作,就是發現「手」還有「頭」是一個「東西」。而在此之前手還有頭對於貓而言原來的意義必會消失,那就是晦澀或說看不懂感覺產生的原因。 另外一件事,作者會說糖水照是缺乏觀念、思想,徒有形式。每次聽到這個說法也是白眼個不...

讀中平卓馬《為何是植物圖鑑》

對於已經累積許多攝影知識的人來說,這本書或許會讓你砍掉重練。 決鬥寫真論 一般熟悉的日本攝影,可能會是 荒木經惟 或 森山大道 那樣──晃動的畫面、顆粒的質感、攝影家的私密視角與充滿慾望的街頭。而 中平卓馬 (1938-2015)在其中,就像個奇怪的存在。他早年的確也拍攝那些看似粗獷、充滿作者視角的影像,可是忽然之間,他的照片變得毫不私密,甚至我們看不出其中有任何「人味」。台灣讀者或許因為 《決鬥寫真論》 認識了這位身兼評論家與攝影家的傳奇人物,但他的攝影理念與風格仍然像是一個謎。 《為何是植物圖鑑》 有助於我們進一步瞭解他,特別是他如何從早期個人性強烈的風格轉變到後來如他所說:「一種『去除作者表現』的攝影,會是一個很好的途徑。」更有趣的是,這本書也衝擊了我們對於攝影理所當然的想法,我約略提出如下: 1. 攝影不是藝術 為何是植物圖鑑:中平卓馬映像論集 首先我們會受到挑戰的,可能是攝影與藝術的關係。對我們來說,攝影是不是「藝術」似乎不太有爭論,攝影當然是藝術,這麼多攝影作品出現在藝廊、美術館與博覽會,怎麼不是藝術呢? 但中平卓馬說:「攝影不是藝術! 」這裡有一個限定,他所談論的藝術,很多時候是指一種「表現」技藝,也就是創作者藉由作品表達自己的主觀情緒,所以他說「近代藝術是一種以人類為中心的藝術」。他認為攝影不應該是這樣,而是要「避免人的主體意識恣意的投射在對象之上」。也就是說, 攝影只是記錄。 他從攝影的「詩意」進一步解釋。書中引用一位讀者投書,讀者問中平卓馬:為什麼放棄了早期照片中的詩意?中平卓馬說確實如此,早年在攝影同人誌《挑釁》時期,他想追求主流之外的影像,所以他的攝影個人性強烈。其中也包含一些夜晚的照片,他發現,夜晚的陰影會賦予照片某種詩意,使得照片中的事物看起來不像它本來的樣子(相對於白天而言)。後來他放棄這個做法,他開始相信「一張張照片並非內心圖像的表徵,只是現實的記號」,而個性化的圖像,卻會瞬間被收編在那套追求表現的藝術系統內。 因此,他也反對手作或是暗房操作,即使《挑釁》時期曾製作一些手作書,他仍認為「以素人手作的邏輯為匿逃所,恐怕也於事無補」。所以在 《為何是植物圖鑑》 中, 他拒絕人為的痕跡,包括意象、詩意、陰影乃至一切隱含其中的情緒 ,而主張用直接、清晰、不帶情緒意見的「圖鑑」...